打好煤炭保供“组合拳”

  10月22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官方微信连发两条消息,主题均围绕“煤价”——
  “10月21日,网络监测到某自媒体信息,称陕西省榆林市部分煤矿停产停销,少数煤矿继续涨价。发现上述信息后,国家发改委立即责成陕西省有关部门组织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10月22日上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召集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部分重点煤炭企业开会,研究制止煤炭企业牟取暴利、保障煤炭价格长期稳定在合理区间的具体政策措施。”
  针对近期煤价快速上涨、连创历史新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财金司、评估督导司等多部门打出“组合拳”。除了赴河北、河南等地督导保供稳价工作,相关方面还将研究依法对煤炭价格实施干预措施,并组织开展煤炭生产、流通成本和价格调查。迎峰度冬期间,煤炭保供问题持续受到关注。
  保价格
  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止煤企牟取暴利
  通报显示,经榆林市有关部门向相关煤矿逐矿核实,自媒体发布的涉煤信息均为虚假信息,所称煤矿未停产停销和继续涨价。目前,信息中涉及的煤矿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国家发改委责成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立即对相关信息发布机构和个人进行调查,将依法严肃惩处。
  就在发现造谣信息的3天前,国家发改委刚刚赴郑州商品交易所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高度关注动力煤期货交易价格波动,着力加强期货市场穿透式监管,梳理排查异常交易,依法严厉查处资本恶意炒作行为并公开曝光,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为煤炭保供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
  近期,国家发改委还组织赴秦皇岛港、曹妃甸港,及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鹤壁园区实地督导,强调对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重点打击资本炒作煤炭现货市场行为并公开曝光,督促有关市场主体守法合规经营。10月22日的专题会议,召集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部分重点煤炭企业,研究制止煤炭企业牟取暴利、保障煤炭价格长期稳定在合理区间的具体政策措施。价格司还将派出多个调查组,赴煤炭主产省对煤炭生产、流通企业的成本和利润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为研究确定煤炭价格合理区间提供参考依据。
  记者了解到,国家能源集团、晋能控股集团等主力煤企带头作出稳价保供承诺:今冬明春供暖季期间,环渤海港口下水的发热量为5500大卡的动力煤平仓价在1800元/吨以下;5000大卡动力煤平仓价在1500元/吨以下;4500大卡动力煤平仓价在1200元/吨以下;上述煤种之外的高卡动力煤价格不超过2000元/吨。中煤集团率先启动港口降价,以1200元/吨的价格供应东北区域保供用户华能营口电厂5.7万吨动力煤;坑口同步降价响应,西北能源公司主动全面下调煤矿坑口价格100元/吨让利用户。
  保生产
  力争煤炭日产量达到1200万吨以上
  在稳价格的同时,主要产地、主力煤企纷纷加紧部署生产、运输等工作。
  按照“先省外后省内”的原则,陕西省外3900万吨、省内946万吨煤炭保供任务,分解到6个产煤市、3户省属国企、1户市属国企承担。内蒙古自治区将18个省(区)的5300万吨保供任务,交由鄂尔多斯市40家煤企落实。山西省将51座今年1-8月已完成全年产量的煤矿列入保供煤矿,四季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正常生产;今年拟核增产能的98座煤矿列入保供煤矿名单,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四季度可按照拟核增产能组织生产。
  10月1-20日,国家能源集团自产煤产量同比增加225.5万吨,增幅7.5%。在此基础上,集团加快煤矿证照及核增手续办理,取得证照手续批复的保供矿井,在确保安全和环保前提下尽早达产稳产;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一体化运营,优化运输组织、加快车辆周转,最大化释放运输能力,保证煤炭“产得出、收得上、运得出”。依托省外开设的矿井,10月份以来,山东能源集团已从省外调进煤炭近40万吨。到11月中旬,山东能源集团要实现煤炭储量500万吨,储备的同时,山东能源集团省外资源还承担着保供任务1137万吨,其中保供山东460万吨。目前,山东能源集团460万吨省外煤炭,已经与省内的五大电力公司,全部签订(供货合同)完毕,并已经顺利启动。下一步,山东能源集团主要对省外牵扯到运力方面的保障,与地方发改委和运行局,以及国铁部门做好沟通和交流,确保省外资源顺利到达省内。
  据国家发改委统计,近日全国煤炭日产量超过1150万吨,比9月中旬增加120万吨以上,其中晋陕蒙日均产量860万吨,创今年以来新高。下一步,“在已核增产能的基础上,通过挖掘生产煤矿产能核增潜力、基本建成煤矿加快进入联合试运转、停工停产煤矿抓紧复工复产、允许煤矿释放应急储备产能等多种途径,再释放一批煤炭产能。四季度所有煤矿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满负荷安全合理组织生产。各地要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保持煤矿正常生产,严禁随意关停煤矿,严禁因个别煤矿出现事故‘一刀切’区域性停产煤矿,确保煤矿在安全条件下能产尽产,力争煤炭日产量达到1200万吨以上。”
  保安全
  采取超常规措施积极应对,精准管控风险
  保供任务再重,安全生产不可松懈。“我们坚决支持煤炭保供工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特殊时期特事特办、适当放开、严守底线的原则,简化核增程序,压缩审核时间,推动手续不全矿井补办手续、尽快投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副司长井健表示,尽管当前煤炭产量明显增加,但增速仍不及煤炭需求增速,造成供需形势紧张、价格屡创新高。在保供压力和高额利润“双重驱动”下,各类安全风险明显增加。
  当前,主要包括以保供为名突破安全底线、企业非法违法生产、人员设备超负荷运转、灾害治理不到位、采掘接续失调等风险。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赵玉辉还称,第四季度历来是事故高发期,尤其是今年第四季度,矿山安全生产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复杂形势。“临近年末岁尾,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赶工期、抢进度、完任务,极易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对于这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对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采取超常规措施积极应对,精准管控风险:一是在保障安全前提下,督促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加快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相关手续,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积极有序释放产能。二是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安全风险会商研判,研究制定并督促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指导督促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落实包保责任、驻矿盯守,不间断开展明查暗访。三是强化督导监察。近期组织对10个重点产煤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年底前再开展2轮异地监察执法。四是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设计和核定产能,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均衡组织生产。对采掘接续紧张的煤矿,督促企业调整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该限产的限产、该停产的停产。五是适时召开现场会,及时总结推广煤矿智能化建设和机器人研发应用先进经验和做法,全面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不断提高煤炭开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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