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工作,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11月9日(星期二)17:00前按规定在线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及上传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见附件4),并将《申请表》、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5份,加盖企业公章)提交至高新区科技创新部(高新区智力道路1号创业大厦B座1801),并将在线填写的《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5)、《2021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上传的相关证明文件盖章PDF版及可编辑版电子材料发送至高新区科技创新部邮箱:kjfwb66966790@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注:1.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申请表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报送。 2.申报单位务必注意截止时间,申报材料按时提交的,方可视为完成申报;其余情况均视为未完成申报。 附件: 1. 青岛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闫琪 徐玥 82020767) 高新区科技创新部 2021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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