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液化石油气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进行液化石油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液化石油气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要求,结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标准及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市大足区液化石油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内容解读
预案总共分为8个章节。第一章总则,是对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事故分级的阐述;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组织指挥机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的职责;第三章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主要阐述了风险管理和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内容;第四章应急响应,明确了响应分级、响应措施和响应终止;第五章后期处置,明确了善后处理、事故调查、总结评估。第六章应急保障,包括了队伍保障、物资装备和资金保障、通信和交通运输保障;第七章宣传培训和演练,明确了宣传培训的方式和演练制度;第八章附则,明确了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
三、常见问题
(一)液化石油气事故如何分级和指挥?
大足区液化石油气事故应急响应等级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初判已经或可能发生一般、较大突发事故灾难时,分别启动Ⅳ级和Ⅲ级应急响应,由区指挥部根据应急职责迅速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初判已经或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故灾难时,由市政府启动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并牵头应对。
(二)发现液化石油气事故应该如何上报?
液化石油气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向所在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发局)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有关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发局)接报后,要立即向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报告。初判为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有关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20分钟内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区政府。区应急局、区经济信息委立即按要求分别向市应急局及市级相关部门报告。
(三)发生液化石油气事故后如何处置?
液化石油气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开展必要的人员疏散和自救互救行动,在第一时间实施即时处置,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及时排除故障,防止事态扩大。具体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1.迅速营救受害人员,组织必要的人员疏散、撤离。
2.迅速探测、寻找事故源,划定危害区域。
3.迅速拨打110、119、120等应急救援电话,请求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支援,设置事故警戒区域,对有关场所采取封闭、隔离、洒水稀释等必要措施,落实事故现场周边防火、防静电等安全防范措施。
4.迅速进行应急抢险,切断危险源,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视情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
6.对现场加强监测,防止出现次生、衍生事故。
7.根据事故情况,做好应急调度,优先保障居民用气。
8.对受影响的用户进行安全告知和宣传。
9.组织其他现场应急处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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