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的背景
原《重庆市大足区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大足府办发〔2017〕206号)于2017年11月发布,为我区应对城镇天燃气事故应急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降低了城镇天然气事故给社会和群众带来的生命和财产伤害。但随着我区机构改革的推进与完成,原预案一些职能部门的名称、职责和分工已经产生变化,存在衔接不上、界线不明、响应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避免出现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过程中指挥不畅、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区经济信息委组织修订了《重庆市大足区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8月颁布实施。
二、修订的依据
根据《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要求,结合《重庆市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17〕131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标准,同时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城镇天然气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进行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城镇天然气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对原《重庆市大足区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预案整体结构不变
原《重庆市大足区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共八个部分,在2017年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新修订的《重庆市大足区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中未做大的调整,仍保留了原有的八个部分。
(二)更新成员单位和部门工作职责
根据各部门机构改革后的名称和职能转变情况,完善、修改了各成员单位的名称和职责分工。重点对涉及职能合并、转变的成员单位如: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原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原区质监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依据机构改革后的名称、职能和职责进行了调整。
三、常见问题
(一)城镇天然气事故如何分级和指挥?
大足区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响应等级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初判已经或可能发生一般、较大突发事故灾难时,分别启动Ⅳ级和Ⅲ级应急响应,由区指挥部根据应急职责迅速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初判已经或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故灾难时,由市政府启动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并牵头应对。
(二)发现城镇天然气事故应该如何上报?
城镇天然气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向所在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发局)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有关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发局)接报后,要立即向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报告。初判为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有关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20分钟内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区政府。区应急局、区经济信息委立即按要求分别向市应急局及市级相关部门报告。
(三)发生城镇天然气事故后如何处置?
城镇天然气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开展必要的人员疏散和自救互救行动,在第一时间实施即时处置,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及时排除故障,防止事态扩大。具体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1.迅速营救受害人员,组织必要的人员疏散、撤离。
2.迅速探测、寻找事故源,划定危害区域。
3.迅速拨打110、119、120等应急救援电话,请求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支援,设置事故警戒区域,对有关场所采取封闭、隔离、洒水稀释等必要措施,落实事故现场周边防火、防静电等安全防范措施。
4.迅速进行应急抢险,切断危险源,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视情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
6.对现场加强监测,防止出现次生、衍生事故。
7.根据事故情况,做好应急调度,优先保障居民用气。
8.对受影响的用户进行安全告知和宣传。
9.组织其他现场应急处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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