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牵挂的“关键小事”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81号)要求,对未来5年全区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提出分“三步走”的总体思路,到2025年底,全区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实施方案》包含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领导3个方面19条。在工作目标上,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提出分“三步走”的总体思路。

第一步,到2021年底,全区城市建成区内所有街道和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其中:城市建成区7个街道办事处(新城建管委、凤凰产业促进中心)以“五有”(有组织机构、有分类设施、有人员队伍、有常态宣传发动、有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建成区范围内家庭厨余垃圾有效分出比例达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不含可回收物)10%以上。全区所有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新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村67个。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加快完善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厢房和厨余垃圾接驳点建设,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第二步,到2022年底,全区城市建成区内所有街道和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家庭厨余垃圾有效分出比例达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的15%以上,全区生活垃圾焚烧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大幅提升。

第三步,到2025年底,全区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 法规制度体系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 垃圾分类习惯,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二)工作举措:突出源头管理、健全分类体系、推动习惯养成、形成长效机制,推进全链条建设形成闭环

垃圾分类的目标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全链条式的管理工作。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实施方案》从源头管理、分类体系、习惯养成、长效机制4个方面明确了当前垃圾分类工作的重点任务。

1.环环紧扣健全分类体系

推进全域覆盖,明确区级各部门要负责本行业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各镇街、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做到宣传动员、分类设施、监督管理全覆盖。

关于分类投放收集,重点是健全配套设施,加强监督管理。垃圾分类前端分类质量直接影响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要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类别,科学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厢房、桶站等设施设备。新建住宅项目的垃圾分类收集厢房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要积极推广撤桶建站、定时定点投放、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投放模式,引导居民精准、便捷分类,逐步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关于分类运输,重点是完善分类运输系统,防止“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垃圾“先分后混”容易挫伤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为防止此类问题发生,要建立与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根据收集需求配足分类运输设备。依托现有环卫收运体系,建立完善生活源有害垃圾(非危废环节)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与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建立密闭、高效的分类运输系统,避免装车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同时加强物业单位与清运单位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关于末端处理,重点是要健全处理设施,提升分类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分类处理体系, 有序推进陈食静脉产业园基地建设。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二期)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新建工作。科学布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解决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难题。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完善有害垃圾处置体系。鼓励并支持专业企业发挥资金技术优势,协助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产业链。

关于资源化利用,重点是推进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网融合”,加快“两网融合”服务点建设,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利用等为一体的分拣中心或集散场地,推动再生资源利用行业转型升级。发挥供销系统网络优势, 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为主体,加快构建功能完善、高效利用、生态环保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

2.多措并举推动源头管理

推动源头减量,要着力抓好五项举措。一是推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二是开展商品生产环节增加分类标识试点,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三是通过在食品、化妆品、快递、外卖等行业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四是落实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五是深化“吃得文明”、践行“光盘行动”,将相关要求纳入绿色饭店、酒家、星级农家乐等评审标准,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推动餐饮网点、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

3. 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

发动全社会参与,要突出基层治理,调动各级主体参与积极性。要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治理,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增强群众参与度、获得感。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要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

切实从校园抓起,要抓好学校教育、宣传普及、志愿服务队创建等。通过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方式,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纳入绿色学校创建。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

健全社会服务体系,要推进志愿服务、加强培训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深入开展“文明新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培育常态开展垃圾分类项目的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加强分类宣传、培训、引导和监督。积极创造条件,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鼓励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企业积极参与,主动开展社会服务。

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要坚持宣传方式多元化,充分用好各类宣传媒介。要加大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社、网络等媒体在黄金时段或显著版面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公益宣传。进一步推广“重庆市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提升宣传服务水平和关注度。要建设一批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定期向市民开放。

4.加紧加快健全长效机制

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方面,严格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完善一批配套政策措施,因地制宜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形成一套符合重庆实际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方面,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保障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分类处理技术创新研发、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社会宣传发动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

健全收费机制方面,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逐步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强化科技支撑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技术专题研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技术发展。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和集成示范应用,完善渗滤液处理、飞灰处置、污染物排放等技术标准,攻关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核心技术,开展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和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项目示范工程建设。鼓励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 动端APP等技术手段,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

严格考核评价方面,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镇街、各部门考评体系。综合采用专业监督检查、第三方评价和社会监督等工作手段,对目标完成、体系建设、资金保障等相关方面开展考评。

(三)组织保障: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管理协同,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层层压实责任,协同联动推进,确保走深走实。就当前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实施方案》明确了2个方面。

镇街、各部门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级联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 调研,亲自谋划、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加强日常 管理力量建设。

健全管理协同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加强垃圾分类行业发展研究部署,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村(社区),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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