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回收拆解企业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继续做好2021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规范化、制度化、市场化建设,加强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管理,在我市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中引入竞争机制,由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所组织开展对我市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资质标准

  (一)场地

  1、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m2,其中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600 m2。

  2、报废农业机械存储场地(包括临时存储)的地面要硬化并能防渗漏。

  3、拆解场地应为封闭车间,地面能防渗漏;拆解车间应通风、光线良好,安全防范设施齐全,并远离居民区。

  4、应设置拆解后旧零件储存仓库。

  (二)设施设备

  1、具备农业机械称重设备或确定机械重量的相关条件。

  2、配有专用废液收集装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废液的专用密闭容器。

  3、具备农业机械拆解设备。

  4、报废机械拆解场地或车间要安装监控设备,能对报废机械的拆解实行全程监控并储存。

  (三)人员

  农业机械维修或拆解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专业技能应能满足规范拆解的要求,能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操作。

  (四)其他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3、具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消防设施。

  4、各类废液、废料等废弃物的存储及处理设施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标准。

  二、组织申报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申报,申报日期从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7日,到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87364297)申报。

  附件:关于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申请书

  平度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关于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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