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科发〔2021〕39号
各有关企业:
依据《重庆市大渡口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渡科文〔2017〕56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近年大渡口区部分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验收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一)2016—2018年度验收未通过要求整改的项目。
(二)2020年第二批创新主体培育计划(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培育)项目。
(三)2021年第一批创新主体培育计划(2021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
二、验收材料
(一)验收结题申请表。
(二)项目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均需盖章),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任务书复印件(若为验收未通过要求整改的项目,则提供项目验收结题单复印件);
3.项目完成情况说明(对照任务书指标简明扼要说明情况,未完成的应充分说明理由);
4.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请上述项目承担单位于2021年10月28日前将验收材料提交至区科技局,纸质件一份,电子版(Word)发送至邮箱,或现场拷贝。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验收,并将按照《重庆市大渡口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渡科文〔2017〕56号)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丹
联系电话:023-68939309,13452372926
电子邮箱:ddkkjjqyk@163.com
联系地址:大渡口区翠柏路101号天安数码城1A座3楼
附件:1.重庆市大渡口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申请表附件1.doc
2.重庆市大渡口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pdf
重庆市大渡口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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