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为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精神,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印发的《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文件要求,现转发《重庆市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渝职改办〔2021〕191号),并印发《重庆高新区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重庆高新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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