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铭晖到我市调研时强调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奋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靳磊卢也分别陪同


10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一行到我市开展推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以及“乡村振兴我出力”实践活动调研。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奋力开创德阳“三农”工作新局面。市委书记靳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卢也分别陪同。

王铭晖一行先后前往旌阳区孝感街道红伏村、东湖街道高槐村,实地考察“三变”改革“五社”实践和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情况,与当地干部群众交谈,详细了解我市学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的情况,以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之“乡村振兴我出力”的具体做法。

王铭晖指出,今年是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之年,“三农”工作重心已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也是一部全面指导和促进乡村振兴的法律,对于促进乡村“五个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是全国首部由省人大颁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运行提供了法治保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乡村振兴的重要战略地位,准确把握《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统筹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共同富裕。

王铭晖强调,要切实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学习法律条例的重要性,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多种渠道做好宣传,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增强乡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要扎实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各项工作,坚持规划引领、分类指导,着力抓好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在人才引入、人才培养上下功夫,完善人才政策机制,鼓励人才回流,加强人才培养培训,提升人才队伍素质,为乡村振兴注入人才活力。德阳各级人大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相关法律条例更好落实落地,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提升人大履职效能,为德阳乡村振兴工作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市领导俞伟、卿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国际陪同调研。(记者 秦琴 邱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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