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录》的必要性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都明确规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运行的前提,明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通过决策机关预先确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促进决策机关做好决策计划,增强领导干部对决策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促进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健全落实。近年来,我县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凡是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都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目录》的制定依据
1.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目录》的编制过程
2021年3月份,县司法局向各镇街、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广泛征集需县政府研究决定的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和计划;7月底,再次向各镇街、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广泛征集需县政府研究决定的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两次共收到县发展和改革局等16个部门报送的23项建议事项。参照省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容,结合我县实际,经过筛选和讨论,最终确定《广饶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8项内容列为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拟定了《目录》。2021年8月24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县政府发文向社会公布《目录》。
四、今后工作要求
一是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是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年内完成。
三是《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文件链接: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广饶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广政办发〔2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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