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10月19日发文核准建设甘肃吐鲁矿区红沙梁矿井项目、宁夏萌城矿区惠安煤矿项目、甘肃吐鲁矿区红沙梁露天矿项目,建设规模合计590万吨/年。
其中,甘肃吐鲁矿区红沙梁露天矿项目建设规模200万吨/年,配套建设选煤厂。属于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
项目总投资15.26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其中,资本金4.65亿元,占总投资的30.46%,由项目单位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10.61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宁夏萌城矿区惠安煤矿项目建设规模150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单位为宁夏昊盛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
项目总投资25.49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其中,资本金7.67亿元,占总投资的30.1%,由项目单位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17.82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甘肃吐鲁矿区红沙梁露天矿项目建设规模240万吨/年,配套建设选煤厂。单位为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
项目总投资22.95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其中,资本金7.05亿元,占总投资的30.72%,由项目单位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15.9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能源局指出,甘肃吐鲁矿区红沙梁矿井项目属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违规煤矿,项目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执行煤矿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处罚和问责。
上述项目如需对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重大技术方案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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