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近年来,威海市公安局紧盯全市重点中心工作,聚焦压缩时限、减少环节、降低门槛,立足公安职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服务、亲情服务、集成服务、优质服务。紧盯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生活需求,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从交通、治安、户籍、出入境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制定健全服务事项清单,持续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推行“一门办、网上办、就近办、自助办”等措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大便利,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对公安政务工作的新期盼,提升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提高群众满意度,经研究,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全市公安机关“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十条措施。

一是精简证明事项方面。通过梳理,决定对机动车登记(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中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中的身份证明等9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这9项行政事项时,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证明事项核查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在自愿选择前提下,向受理机关承诺告知事项真实且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填写制式告知承诺书。申请人承诺后,公安机关不再索要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曾作出虚假承诺以及不遵守、不符合告知承诺相关规定要求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是交通管理业务方面。推行“两个教育”网上学习,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在参加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时,可通过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网上学习。实行“学法减分”制度,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达到相关要求,可以申请减免现有累积记分中的记分分值(累计最高减免6分)。推行小型汽车、货车等全国范围内通检,实行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省通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地址为威海市的,实行小型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全市通办。

三是治安管理业务方面。取消县级公安部门实施的“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公安机关结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推送的典当业相关信息,通过民警走访排查等措施,全面采集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的信息,不再对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实行许可管理。优化民用爆炸物品相关行政审批流程,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内部系统核验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和业绩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四是户政管理业务方面。简化户籍登记审批流程,居民申请变更姓名和省内居民申请迁入我市城镇,符合条件,在公安户籍窗口可当场办理,无需审批。简化居住证申领材料,流动人口本人申领居住证或补、换领居住证,凡在前期居住登记或首领居住证时已核验居住证明材料的,居住地址未变化的,均可直接办理,不需再提交证明材料。提升办理居民身份证快捷服务,国内公民申请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的,可在全市任意公安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不需要提交任何手续材料。

五是提升老年人办事便利度方面。持续推动户口和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出入境证照人工办理窗口规范化建设、建立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在自助服务区加强人工引导,协助老年人解决在信息录入,自助拍摄照片等方面遇到的困难。证照工本费缴纳继续保留使用现金、银行卡等传统收费方式。针对居住在偏远地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建立委托亲属代办模式,确须本人办理的,采取电话预约、上门受理、送证上门等服务措施。对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适老化升级改造,增设大字体、大按钮页面展示和内容朗读等功能,方便老年人获取智能化服务。疫情期间,老年人等群体可凭登记有效身份证件、持纸质证明等进入各级公安政务服务大厅,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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