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就办〔2021〕1号
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淄博市“创业齐都˙乐业淄博”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1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创业齐都˙乐业淄博”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鲁政发〔2021〕5号)《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齐鲁˙乐业山东”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鲁就办〔2021〕9号)和《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淄政发〔2021〕7号)要求,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深化“六大赋能”,构筑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突出创业引领,着力打造良好的创业生态和就业环境,增强劳动者对就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到2023年,创业环境更加优化,每年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创业助推计划
1.强化创业示范引领。深入开展大学生(含海外留学生,下同)创业引领计划,每年扶持1200名以上大学生创业。支持青年创业,每年选择一批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在全市建立31处青年驿站,为来淄创业青年提供三天两晚的免费住宿服务。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或者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等方面工作。鼓励各区县依托职工服务中心建立职工创业孵化机构,指导工友创业园为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提供专业化综合服务。有条件的区县可试点组建返乡农民工创业联盟,助力返乡农民工成功创业。组织开展好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等创业创新大赛,释放各类群体创业创新活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创业融资支持。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操作规程,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体系作用,推进“创业担保组合贷”政策落实,积极帮助创业者和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创业群体开展政策宣讲和融资服务对接,简化贷款手续和流程。对于法人金融机构办理的符合再贷款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将优先给予再贷款支持。对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工友创业园做到“应贷尽贷”,帮助化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积极用好“齐鲁工创贷”,为创业者争取资金补助。(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淄博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创业平台支撑。做好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工作,积极推荐有条件的基地申报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园区)。高质量建设一批县域返乡入乡创业园,吸引农民工等就地就近创业就业。每年培育20个左右市级工友创业园,依托工友创业园深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每年为1500名返乡就业创业农民工、困难职工等提供技能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创业能力提升。开展创业训练营,每年培育一批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选拔一批创业导师,将创业导师资源库扩大到300人。加强创业培训,每月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活动,组织创业讲堂、创业沙龙等,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开展创业创新精准培训,每年培训有创业需求的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200人次以上。举办民营企业青年经营管理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班,每年培训40名左右优秀青年企业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扩容提质计划
5.加强来淄留淄就业。深入推动高校优秀人才到企业挂任“人力资源副总”工作,探索企业负责人到高校担任就业指导员新模式,促进人才供需精准匹配。持续打造“淄博—名校人才直通车”人才招引活动服务品牌 ,对准关键产业领域开展“小而精”的招聘新模式。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和一次性购房补助等,符合条件的到本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按规定购买或租赁人才公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区县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灵活就业渠道。大力发展小店经济,推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按照要求,统一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收费。推动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落实,推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探索发布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行业(工种)市场工资价位。加强新业态行业工会组织建设,推动职工方和企业方开展集体协商,建立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派驻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淄博银保监分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和各区县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技能培训质量。聚焦我市“四强”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生产经营等发展需求和重点群体需要,广泛开展企业职工的各类培训及行业性、群体性专项培训,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各类劳动者4万人次。推进企业自主评价,构建企业技能人才发展体系。打造“市级培训品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广“项目制培训”,实现“一县一项目”清单。每年推荐3个左右基础条件好、示范引领作用强的公共实训基地争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试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服务增效计划
8.强化市场就业手段。落实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开展骨干企业培育活动,每年重点培育2—3家有特色、有潜力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打造行业诚信服务品牌,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公共服务质效。建设智慧就业服务大厅,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打造“就办好”服务品牌。发挥就业网格员、用工服务专员优势,组织进企业、进园区、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为企业和劳动者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送维权,推动就业政策落实落地、就业服务提质增效。组织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充分就业社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业型城市建设,打造一批“乐业社区”“乐业乡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四)实施用工保障计划
10.强化用工环境改善。引导企业进行生产线智能升级,鼓励企业实施装备换芯,加快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提升。适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指导企业改善职工工作环境和就餐、住宿等生活条件,形成良好企业文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技能人才培养。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动态专业调整设置,指导职业院校积极开设地方产业发展亟需专业和课程,推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依托淄博职业学院打造劳模工匠精神锤炼传承基地、中高级技能人才综合培训基地、劳模工匠技能创新基地和打造技能竞赛综合服务平台,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特色技能项目竞赛,建立劳模工匠及职业技术人才数据库。(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用工专项服务。建立用工保障三项清单管理制度,推动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常态化。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对缺工量较大的企业,实行用工专员服务,“一企一策”解决用工问题。加强跨省际劳务协作,开发一批劳务合作基地,设立一批省外招工服务站。推动职业院校科学制定顶岗实习计划,缓解我市企业用工缺口,促进职业院校实习实训与地方产业发展需求结合。支持企业共享用工,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合作,解决企业短期缺工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把实施“创业齐都·乐业淄博”行动作为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的重要抓手,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县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督导评估制度,对工作进度慢、落实不到位的区县,进行提醒约谈。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县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强政策解读,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挖掘推广就业创业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政策解读:淄博市“创业齐都˙乐业淄博”行动方案(2021—2023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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