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有效稳定粮食生产,江北区于2021年9月30日正式出台《江北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生产实施方案》,现就方案主要内容为您解读如下:
本方案适用于江北区耕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耕地“非粮化”监管,防止耕地“非粮化”。“方案”要求,要坚持将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各涉农镇街要建立撂荒耕地摸排机制,引导土地优先向种粮主体流转。大力发展优质稻、优质玉米等特色效益粮食。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改造,稳步提升耕地基础地力。要培育发展种粮主体,继续实施种粮大户补助政策,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开展示范创建,完善种粮支持政策。及时兑现各项补贴政策,提高种粮收入。农业项目资金要向粮食生产倾斜,加大粮食作物保险政策宣传实施力度。做好防灾减损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和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各类灾情应急处置预案和响应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野猪等生物危害。
方案强调,各部门和涉农镇街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日常监测、督查考核和宣传引导,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把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从严从实抓好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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