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新都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办法》已经2020年新都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成都市新都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31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9〕14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涉农资金高效集中使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统筹整合机制。
(二)基本原则
按照“规划先行、计划统筹、项目引领、集中投入”原则,在完成中央、省级、市级明确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重点任务,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统筹整合各级各类涉农资金。坚持按规划统筹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搭建资金整合平台。
按照“科学安排布局、集中高效使用”原则,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依照“急需项目优先、成熟项目优先”的安排顺序,分轻重缓急,准确把握涉农资金投放重点。坚持源头整合,对由区级财力投入的涉农项目,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源头整合;需要对上争取的涉农项目,实行事前统筹整合。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底,基本实现农业农村行业内涉农资金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继续推进行业内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资金归并整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建立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根据农业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适时调整完善,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
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路径
(一)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
在已整合归并建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基础上,继续清理归并交叉重复涉农项目资金,严格控制新增项目设立。将现有区级涉农资金归并设置为农业生产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林业建设、农业救灾应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5类大专项为主体,相应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大专项目录(详见附件1),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开展行业间涉农资金整合
试点行业间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探索将多部门使用管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纳入统一管理、同步安排、统筹使用。将各类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到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有序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实质性整合。
(三)搭建涉农资金整合平台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逐步把性质相同、投向相近、用途相似、来源不同的各类涉农资金纳入同一资金池,统筹安排。因地制宜搭建以“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镇+川西林盘”为支撑的重点区域、重大项目、优势产业等统筹整合平台,包括新繁、清流等区域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珠连锦绣?锦水公园等农商文旅体融合示范片区,集中投入、整体推进。
(四)加快涉农项目库建设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规划和涉农资金整合平台,加快建设涉农项目库,建立各涉农项目库间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涉农项目计划一律从项目库中提取,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列入实施计划。强化项目论证和储备,规范项目入库,提高项目入库质量,做深做实做细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动态调整。
(五)科学制定任务清单
在建立涉农资金大专项的基础上,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绩效评价”管理模式。任务清单区分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约束性任务主要是指上级和区委、区政府明确要求实施的任务,约束性任务与统筹整合项目资金使用方向一致的,可直接纳入统筹整合项目。其他任务为指导性任务,明确支出方向、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不限定具体项目。指导性任务根据全区农业农村发展需要和“应统尽统、应整尽整”的原则,将各级各类涉农资金统筹纳入分类整合项目。
三、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措施
(一)统一编制方案。根据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年度重点任务和上级补助项目资金情况,将涉农项目资金与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进行融合,统筹编制任务清单与专项资金分配整合方案,实现任务与资金相匹配。
(二)统一确定方案。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和任务清单编成后,及时上报审批。做到统一编制、统一研究、统一确定、统一安排,形成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三)统一组织实施。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一经区政府批准,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同步细化分配资金、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做到资金投入与工作任务高度契合。项目单位及时组织实施,加快预算执行。
(四)统一项目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统一推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工程责任追究制、工程预决算审计制等制度。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措施。
四、落实部门统筹整合职责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压实部门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一)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有序开展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审议年度农业农村任务清单、年度涉农项目资金与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整合分配实施方案;负责审议本级投入200万元及以上的涉农项目。
(二)区财政局
1. 负责区本级涉农资金整合。按照“行业内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源头整合,行业间在预算执行环节进行统筹”的原则,统一整合归并行业内涉农资金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继续清理归并交叉重复的涉农项目资金。
2. 负责对上级涉农资金整合。上级下达具有约束性任务、资金定向使用的涉农资金,不予整合。充分行使上级赋予本级指导性任务资金统筹自主权,加大指导性任务资金整合力度。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根据乡村振兴年度计划和任务清单,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
3. 负责涉农资金执行监管,开展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督促问题整改。
(三)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农工办)
1. 负责按照乡村振兴规划和区委区政府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合理利用资金。根据区级财力安排、涉农项目安排和上级涉农资金补助等情况,与项目单位会商后,提出项目整合方案,编制年度任务清单和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整合分配方案。
2. 负责搭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平台,收集、筛选、储备农业农村项目,归并目标相似、任务相近的项目,建设区级涉农项目库。
3. 负责将项目整合方案与任务清单、涉农资金安排有机结合,形成年度农业农村工作任务清单、年度涉农资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整合分配实施方案,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4.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涉农项目和资金整合事宜。
5. 负责对涉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涉农项目绩效管理。
(四)其他行业部门、镇(街道)
1. 负责对本部门涉农项目进行清理和归并,建立部门涉农项目库,优选项目报送区级涉农项目库。
2. 负责提出本部门、本单位涉农项目实施方案、任务清单、资金需求计划,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3. 负责将上级安排的涉农资金项目和任务清单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备案。
4. 负责涉农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强化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管。
五、规范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
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整合流程(详见附件2)。区本级投入的涉农项目按年初安排和年中新增安排两种方式申报、审核、报批,具体程序和方式由区委农工办(区农业农村局)另行制定。
对上争取的涉农项目,按上级规定进行报批或备案;上级安排的项目,按上级要求实施。
涉农资金拨付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对农民直接补贴通过社保“一卡通”发放。
六、严格涉农资金绩效监管
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细化实施办法,优化技术方法,开展绩效考核,完善奖补机制,逐步健全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分配机制,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将评价结果作为涉农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深化涉农资金监管,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防止借统筹整合名义挪用涉农资金;加强涉农项目储备,与年初预算同步编列项目滚动预算,提前项目申报、入库、排序、审批等工作;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道)要突出抓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细化政策体系设计,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职责。加大协调协同力度,形成联席会议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为统筹整合工作顺利开展和深入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二)健全管理制度。区级相关部门要依据上级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本办法,重点抓好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相关制度建设工作,制定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管理办法,为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提供制度支撑。
(三)创新投入机制。创新整合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大力推行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农业保险等财政投入方式,通过政府引导、激励投入、共同开发的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乡村振兴建设。
附件:1. 区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大专项目录
2. 成都市新都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流程
附件1
区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大专项目录
序号 | 资金分类 | 主要任务 | 责任分工 |
一 | 农业产业发展 | 构建都市现代农业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设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小镇,发展绿色种业、现代养殖、畜禽疫病防控和处置,农田建设及保护,智慧农业体系建设等。 |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参与。 |
二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建设“四好”农村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安全供水等设施,制定乡村建设规划,实施乡村旅游开发、乡村旅游景区公共设施建设、乡村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等。 |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公园城市建设中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区级部门和各镇(街道)参与。 |
三 | 生态林业建设 | 培育和管护森林资源,保护名木古树、野生动物。 |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街道)参与。 |
四 | 农业救灾应急 | 开展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等。 | 区水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区级部门和各镇(街道)参与。 |
五 |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推进基建类和非基建类公共设施建设,含各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水利设施、移民后扶等项目建设,包括乡村振兴、河长制等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 |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区级部门和各镇(街道)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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