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广安市主城区单户划拨土地转出让补缴土地出让金地价核算标准更新有关事宜的通知》(广自然资规发〔2021〕1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文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当前,我市主城区单户划拨土地转出让(以下简称:单户划转出)补缴土地出让金地价核算标准(以下简称:核算标准)按照2013年制定的标准执行,时间较为久远,该标准部分价格水平已不符合当前实际,且该标准各级土地价格为区间值,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对取值的确定容易引发争议,需对该标准予以完善、更新。为充分适应当前土地市场行情,合理确定广安市主城区单户划转出收缴土地出让金的核算标准,我局对原2013年版核算标准予以更新,印发了该《通知》。
二、起草过程
结合今年公布更新的《广安市主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由我局委托基准地价更新服务作业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原2013年版单户划转出核算标准予以完善、更新。更新成果经广安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我局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该《通知》共4条。
(一)明确计算方式。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文件规定,广安市主城区“单户划转出”补缴出让金计算方式为:应补缴出让金=房屋建筑面积×扣减划拨权益价后楼面地价,其中,“扣减划拨权益价后楼面地价”按照本次更新的核算标准执行。
(二)明确受理办理范围。广安区、前锋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的群众分别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到相应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该业务。
(三)明确新、旧标核算准执行时间节点。本次更新的2021年版核算标准自2022年4月12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均按照2013年版核算标准执行。
(四)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由于本次更新的标准(2021年版)相比于原2013年版标准有大幅提高,且6个月缓冲期内(即2021年10月12日至2022年4月11日期间)按2013年版标准执行。为充分尊重群众办理意愿,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各地将借助报纸、微信等媒介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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