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打造“科创中心”“科创济南”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利用驻济高校创新资源,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入推进产学研融合发展,积极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依据“高校20条”、《济南市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实施方案》《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济南高等教育及科研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强省会战略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市科技局会同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驻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深化市校融合发展战略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实施。
政策内容分为六个部分20条。一是强化“高水平大学”与“高水平学科、专业”等基础创新支撑能力建设。支持山东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省属高校“双高”建设,完善市校共建工作机制,加强产业急需特色专业、特色学院建设,加强省属与市属院校间合作。二是强化对高校高层次研发与产业平台建设的支持。支持高校建设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基地,支持高校组建或共建产业创新载体,支持高校建设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挥大学科技园产业集聚作用,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三是支持高校与济南市共享创新资源。支持驻济高校将现有科研设备面向济南市开放共享,鼓励高校在产业园区建设实验平台,与区县共建重大创新平台,努力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四是支持高校面向“五个济南”开展人才引育体系建设。支持搭建国际化人才培养平台,加强高层次产业急需人才培养,支持高校结合济南市产业发展需求组建创新团队和科研带头人工作室,积极采用校地合作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高校科研人员在济南市企业兼职,并开展国际国内科技人才交流合作。五是鼓励高校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成果转化。支持高校采用“揭榜制”方式参与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济南市中小微企业购买高校科技成果,支持高校科研人员在济南创业,设立成果转化基金,拓宽技术转化融资渠道,鼓励高校参与成果处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六是创新驻济高校融入济南发展的政策供给。实施高校驻地环境设施提升行动,强化支持高校发展的经费保障。
相关政策: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驻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深化市校融合发展战略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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