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分析报告认为:中医药产业“走出去”应增强竞争力

原标题:有关分析报告认为:中医药产业“走出去”应增强竞争力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10月13日,一份名为《“传统医药国际化”全球企业排名》(下称《排名》)首次发布,其认为,中医药产业“走出去”是实现中国文化、经济、政治战略一举三得的“活棋”,需纳入国家战略,并给予必要支持。

    这份《排名》是由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国际化发展研究中心与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研究团队历时近一年时间,对全球177家企业19470条数据进行分析,完成“传统医药国际化”全球企业研究,并于10月13日举行的2021全球服务贸易大会举行期间首次发布。

    中国部分企业总资产高

    海外资产配置偏低

    这份《排名》显示,海外资产中国企业占优。海外资产前30的企业中,中国内地企业20家,中国香港3家,中国台湾1家,日本3家,美国2家,法国1家。总资产多、市值高、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具备稳定发展的特性,更注重海外医药市场的开拓。

    《排名》进一步指出,部分企业总资产高,但海外资产配置偏低,这种情况以中国企业为主。如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中国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总资产额高,具有一定出口实力,但较少拓展海外市场,或未公开相关境外资产信息。

    海外收入国外企业领跑。海外收入排名靠前的企业拥有较大的海外市场和较好的国外口碑,以国外企业为主。如:武田制药公司海外收入位列首位为1591.9亿元,占总收入比82.5%;第一三共制药海外收入242.9亿元,占总收入42.2%;安利海外收入210亿元,占总收入39.1%;斯维诗海外收入45.8亿元,占总收入88.63%;株式会社津村海外收入37.33亿元,占总收入51.13%。

    《排名》认为,中国企业仍以国内市场为主要“进军方向”,海外收入占总收入比值总体偏低。

中国产品海外专利形成一定竞争力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品牌海外热度低。《排名》显示,“品牌海外热度”排名前30名里包括6家中国内地企业,占比约为20%。前列名次几乎均被海外企业占领,前5名依次为安利、宝弘、小林制药株式会社、达布尔、澳佳宝。前30名里印度企业数量占比最多,中国台湾有1家企业上榜。

    不过,中国产品海外注册与海外专利已形成一定竞争力。在“产品海外注册数”排名前30名里共有17家中国内地企业,占比约为57%,前5名依次为安利、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喜马拉雅制药公司、韩国人参公司(正官庄)、宝弘。

    在“海外专利数”排名前30名里有14家中国内地企业,占比约为47%,前5名依次为韩美药品、小林制药株式会社、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利、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海外注册数与海外专利数总计”排名前30名里,共有17家中国内地企业,占比约为57%。前5名依次为韩美药品、安利、喜马拉雅制药公司、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小林制药株式会社。其中韩美药品海外专利数量远远超过其他企业。《排名》认为,总体可见,中国内地企业的产品海外注册与海外专利已有一定数量,具备竞争力。

    中医药产业“走出去”

    需纳入国家战略

    对于上述现状,《排名》研究认为,中国企业传统医药业务跨国化指数低;国内开放力度逐渐加码,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已取消中医药条款;中国茶叶、饮料、牛奶、啤酒等食品领域受到外资冲击前景黯淡的现实情况。中药产业链长,部分中药材种植和初加工已经向外转移,诸多国际企业已经在华深耕。

    《排名》指出,国家层面需要意识到中医药产业“走出去”不仅仅是为了传播中华文化,也是中药产业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选择,还是服务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构建的“中国方案”,是实现中国文化、经济、政治战略一举三得的“活棋”,需纳入国家战略,并给予必要支持。《排名》建议:一是需尽快建立支持中医药产业国际化发展,支持国内企业参与传统医药国际竞争的机制,对待企业应不分大小,只看成效,依据成效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继续支持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同时参照服务出口基地,以企业为主体建立一批中医药货物出口基地。三是应适时对中药企业组织相关培训,让企业了解国际竞争现状,了解全球企业传统医药业务国际化的最新情况,做好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准备。

    从企业层面来看,《排名》认为,药企的国际化程度,是与其自身命运息息相关。《排名》建议,相关企业“完善布局,优化产品,树立品牌”:一是制定海外发展战略和规划,加强对海外市场研究,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国际部,逐步在海外建立自己的销售、服务和仓储机构,形成海外事业群。二是重视海外产品设计研发,已有产品需根据不同海外市场需求,优化或重新设计产品包装。三是重视专利保护和产品注册,产品身份不应拘泥于药品,食品、保健品等合理合法销售均可。四是拓展海外市场,通过合作或自建销售网络的方式,推动产品的海外营销,通过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海外消费者对企业品牌信任度,提高企业国际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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