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关于印发《张店区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张店区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淄博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关于印发淄博市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淄人社字〔2021〕9 号)要求,区人社局和区残联机关定于2021年元月在全区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特制定《张店区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方案》。

 二、目标任务

以镇办为单位,实行网格分片包干。结合数据比对,组织网格员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查,摸清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就业帮扶对象,三类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就业状态和就业服务需求,建立帮扶清单。对照帮扶清单,及时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就业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 建立岗位清单,实施精准对接。各镇办要深入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符合三类服务对象特点的岗位,建立岗位清单。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开发有保障、低门槛的岗位,拓展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就业渠道。依托岗位清单,各镇办组织1次面向服务对象的网络招聘活动,靶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人岗精准匹配。

(二)建立政策清单,实施精准推送。各镇办要针对服务对象特点,梳理发布失业人员政策清单。对照政策清单,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至少3个适合的岗位,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加强职业指导,对技能较低的实施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对家庭负担重、就业时间不固定的鼓励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对吸纳困难群体的用人单位,及时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

(三)建立重点群体清单,实施精准服务。聚焦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建立重点群体清单。开展零就业家庭“清零”行动,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 1 人实现就业。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助力残疾人就业创业。对脱贫人口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对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积极开发保安、保洁、绿化等公益岗位实行托底安置。

解读人: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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