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局长谷曙光带头解读《平阴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突发涉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鲁环办水体函[2020]21号),近日起草了《平阴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预案出台背景和目的
为保障平阴县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安全,有效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及时控制和消除水源地因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区域饮用水环境污染事故,最大程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水源地水质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为预防和规范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指导,组织编制全县集中式水源地统一适用的应急预案。
二、主要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4.《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7.《突发环境事件调査处理办法》
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
10.《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1.《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2.《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山东省危险废物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件)应急预案》
14.《济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5.《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6.《平阴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7.《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
三、基本原则
系统性原则、针对性原则、协调性原则、有效性原则。
四、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根据事件预警分级情况、事态研判结果成立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和现场应急工作组,各部门分工合作,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2.应急响应。包括信息收集和研判、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事态研判、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与处置、应急处置、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响应终止等内容。
3.后期工作。包括后期防控、事件调查、损害评估、善后处置等内容。
4.应急保障。包括通讯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经费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技术保障、人员安全保障、治安保障等内容。
五、制定过程
为保证“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严格参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规定编制本应急预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本应急预案编制期间加强与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沟通,立足于现状,充分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对反馈意见认真讨论研析,对“应急预案”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印发。
查看文件原文:
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阴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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