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全国煤炭日产量稳定在1120万吨以上

10月13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今冬明春能源保障供应有关情况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余兵在会上答记者问。

南方都市报记者:近期,受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和国际大宗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我国煤炭消费超预期增长,供需偏紧。请问,国家能源局已经采取了哪些煤炭稳产增产措施?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措施稳定煤炭生产?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余兵:

谢谢你的提问。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的决策部署,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产煤省区细化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煤炭增产增供工作。近期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现场督导煤炭增产增供。我们到产煤地区现场了解煤矿的生产运行情况,有的下了井,督促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掘增产潜力,优先保障发电、供暖等民生用煤。

二是消除不合理的限产措施。刚才矿监局也说了,我们一道印发了相关通知,指导产煤地区和有关中央企业全力以赴做好煤炭生产供应,各类生产煤矿按照设计(核定)生产能力正常组织生产,实现增产增供。

三是压紧压实煤炭增产增供责任。分省跟进督促,要求各产煤省区和煤炭企业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煤炭增产增供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盯紧抓实。

四是国庆期间针对性开展督促和检查。坚持每天到岗值守,并且与产煤省区的有关部门保持联系,重点了解煤矿是否正常生产,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充分利用节假日用煤低谷,把煤电供暖企业煤炭库存提上来。

五是强化煤炭产量调度。坚持全国产煤地区的煤炭产量日调度,增加重点煤炭企业产量旬调度,分析研判煤炭生产形势,及时帮助破解制约煤炭增产的瓶颈。

六是研究进一步释放产能。我们和矿监局一道正在梳理有增产增供潜力的煤矿名单,准备再释放一批产能。

通过上述的一些措施,应该说煤炭产量取得较为显著的增长。近日,煤炭日产量已经稳定在1120万吨以上,比国庆节前增加了80万吨,创造了今年2月份以来的新高。从重点的产煤地区来看,晋陕蒙日均产煤量已经超过800万吨,发挥了大省大矿作用。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的决策部署,统筹增产保供和安全环保,紧盯煤炭生产,积极协调增产增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着力释放优质产能、有效产能,确保今冬明春煤炭产量在较高水平保持稳定。重点是盯好产煤大省产能大矿,充分发挥顶梁柱和主力军作用,对产能利用率高、已经达产的省区,督促持续稳产,抓好安全生产,避免因为安全事故停产造成产量波动。对产能利用率偏低、仍有增产潜力的省区,将及时督促指导,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尽快把产量提上来,实现安全增产增供。

此外,国家能源局将督促指导有关方面将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措施落实落地,推进建设煤矿尽快投产达产,加快产能核增,加快产能释放,有序有效增加煤炭供应。密切关注迎峰度冬煤炭保供形势,突出抓好东北等重点地区煤炭保供,优先保障发电供暖用煤,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谢谢。

中新社记者:请问面对今冬明春较大的电力热力保供压力,国家能源局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好人民群众的温暖过冬?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余兵:

谢谢你的提问。今冬明春确实面临比较大的电力、热力保供压力。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经过前一阶段的工作,在各方努力下,10月份以来,全国电力供需紧张形势已经有所缓解。10月11日,全国日发电量207亿千瓦时,当月累计发电量22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8%。截至目前,年累计发电量已经达到627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1%。应该说,这个增长量还是比较大的。全国统调电煤库存8199万吨,目前可用天数是15天。10月11日全国合计有序用电电力4842万千瓦,有序用电量已经比9月份最高峰有所下降。为了确保当前电力稳定供应,国家能源局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开展电力供应保障形势研判和问题会商。近期,国家能源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会商研判电力保供形势,加强电力运行监测,并且赴中国气象局、国家电网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等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调研、会商,科学研判今冬明春气象情况和电力煤炭保供情况,做好预案。会同有关方面全力以赴做好煤炭增产增供,优先保障发电供暖用煤。

二是继续推动各类电源项目建设和投产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支撑性电源投产,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结合“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会同有关方面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应急储备电源和热电尽快投产。1-9月份,风电投产超过1400万千瓦,光伏投产超过2200万千瓦,能够适当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

三是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压力。配合国家发改委做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相关工作,从价格机制等方面推进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缓解煤电企业压力。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还将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确保今冬明春电力和热力供应。

一是加强电力热力供应形势监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国迎峰度冬气候趋势预测,研判对能源保供可能产生的影响,重点关注民生用电用热的保障,守住民生的底线。督促电力行业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

二是全力做好迎峰度冬电力热力保供工作。督促各地在建的具备条件的支撑性电源及时投产发挥作用,推动条件成熟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工建设。指导有关企业加强设备维护、检修管理,保障机组稳定出力。督导重点城市制定电力保供应急方案,东北等地区要坚持“以热定电、以热为先”的原则,做好今冬明春电力热力的保障工作。

三是强化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我们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保障清洁取暖用能,科学制定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四是继续加强能源监管工作。督促各地将国家重大能源政策和各项调控保供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稳定供应,确保居民用能安全。我们也有“12398”能源监管热线,及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交相关单位协调解决,切实回应好人民群众用能诉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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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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