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科院山西煤化所参与制定的团体标准《钢铁行业烟气超低排放用煤质颗粒活性炭》(T/CSES25-2021)正式发布实施。
该标准确定了钢铁行业烟气超低排放用煤质颗粒活性炭的基本指标要求和参考指标要求。活性炭干法一体化脱除烟气中污染物技术具有不耗水、生产使用过程中低碳排放,能够同时脱除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恶英等多种污染物,并可实现硫的资源化利用等优点,在钢铁行业得到广泛的应用。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309组团队研究员黄张根、副研究员韩小金等针对钢铁行业烟气的污染物排放现状和政策要求,考虑现在产业现状,兼顾标准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制定了钢铁行业烟气超低排放用煤质颗粒活性炭产品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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