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人力资源服务业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属于国际朝阳产业。发展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不仅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更重要的是能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更好地满足企业人才用工需求,为企业发展和产业壮大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保障。今年7月28日至29日,第一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在重庆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对于促进社会化就业、更好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强调要紧紧围绕促进就业这个根本谋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要积极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力量,要着力构建高标准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快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格局。

    二、出台目的

近年来,我市着力深化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通过搭建平台、优化环境、制定政策,促进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但与先进城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与我市经济地位和产业发展不相匹配,集中体现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覆盖面窄、规模小、层次低、承载力不强,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不完善政策支持力度小政策门槛设置高政策吸引力不强等方面,制约了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提档升级”。促进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壮大,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壮大意见》。

制定依据

此次起草的《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壮大的意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重要举措

  主要有八条:

一是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要求每个县市区(开发区)建成1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力争2022年底除峡山区外,其余15个经济发展主体实现园区全覆盖,其中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成全市样板。同时,对新建成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和运营补贴。

二是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对入驻园区发展较好、规模较大、社会贡献度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地方财政贡献,可分档给予50%-80%的奖励扶持,以及在享受贷款优惠利率、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是优化土地房租扶持政策。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服务机构,在配置土地要素,优化房租等方面给予相应扶持。

四是实行人才用工激励政策。对入驻园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财税政策、推荐就业奖励、颁发“人才潍坊伯乐”证书和引才奖励等方面提供扶持,鼓励和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才用工招引进培育等工作。

五是实施引进注册奖励政策对入驻园区的国际国内顶级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国或区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注册奖励,并鼓励引导存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开发个性化服务拳头产品。

六是实施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上市政策。对拟挂牌上市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奖励,力争实现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上市零的突破,全面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实力和区域竞争力。

七是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素质。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提升活动,从整体上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八是推行审慎包容监管政策加强产业园和入园机构管理,规范运作,完善服务,对存在问题的积极帮助整改,并对诚信机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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