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达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达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起草前的调研论证工作

承办单位须严格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达市府发〔2018〕2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发〔2020〕1号)的要求,认真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全面准确收集掌握有关信息和基础材料,为科学拟定决策方案或规范性文件草案打下坚实基础。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承办单位可以委托有关专家、专业机构或社会组织进行调研,市司法局应给予必要的工作指导。如承办单位拟定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市司法局应提前介入,积极参与前期调研论证,共同推进文件草案拟定工作。

二、严格遵循文件制定相关程序

承办单位拟定决策事项或规范性文件草案时,应当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对其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或规范性文件,承办单位应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或规范性文件,承办单位应当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进行专家论证,论证意见和结论应当由论证参与人员署名。决策事项或规范性文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承办单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承办单位拟定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行政行为内容的,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承办单位还要充分听取有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送审材料要求

承办单位向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机构报送下列送审材料。

(一)报请市政府审议的文本送审稿及请示(含电子文档);

(二)起草说明(含电子文档);

(三)法律、政策依据和经验借鉴材料(含电子文档);

(四)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意见材料;

(五)承办单位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意见;

(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材料;

(七)需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提供公平竞争审查材料,需要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提供相关材料。

未列入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或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确需由市政府决策或制定的,由承办单位向市政府请示,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同意后,转送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工作要求

各承办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精心组织、积极筹划,配备专人,搭建起草专班,全力推动该项工作按时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已纳入2021年度依法行政目标绩效考核。

 

附件:1.达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2.达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

达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名  称承办单位送审时间1《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10月31日前2《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概算审批、概算调整和投资变更事项》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12月31日前3《达州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市教育局2021年10月31日前4《达州市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校体育美育工作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市教育局2021年10月31日前5《达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市教育局2021年12月31日前6《新时代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责任分工方案》市教育局2021年12月31日前7《达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市科技局2021年7月31日前8《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民政局2021年8月31日前9《达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市民政局2021年11月30日前10《达州市“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市民政局2021年12月31日前11《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市司法局2021年12月31日前12《达州市中心城区标定地价标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2021年5月31日前13《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开发管理的实施意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2021年12月31日前14《达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2021年12月31日前15《达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2021年12月31日前16《达州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市水务局2021年12月31日前17《关于推进现代农业种业发展工作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12月31日前18《达州市“十四五”文旅融合发展规划》市文化体育旅游局2021年12月31日前19《达州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规划(2021—2025年)》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12月31日前20《达州市“十四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规划》市中医药管理局2021年5月31日前21《达州市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中医药管理局2021年6月30日前22《达州市小额工程交易管理工作方案》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1年12月31日前


附件2

 

达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名  称承办单位送审时间文件性质1《达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10月修订2《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10月新制定3《达州市招投标领域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10月新制定4《达州市中心城区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市自然资源规划局2021年5月新制定5《达州市出让(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管理办法(试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2021年5月新制定6《达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自然资源规划局2021年5月修订7《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2021年11月修订8《达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6月修订9《达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6月修订10《达州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6月修订11《达州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认定标准》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6月修订12《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6月新制定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