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认定办法》政策解读

2021108日,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药监局等部门发布《山东省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自20211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117日。

1.《认定办法》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全省中医药大会精神,编制我省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目录,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药监局共同制定了《认定办法》。《认定办法》明确了山东省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认定范围、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及组织管理,为发展齐鲁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打造“齐鲁道地药材”品牌,建立健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奠定基础。

2.哪些中药材能够被认定为山东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

产于山东省区域内,收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者中药材标准的品种,可纳入山东省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认定范围

3.什么样的中药材可被认定为山东道地药材?

道地药材认定标准主要针对药材的道地性,即现今流通药材基原或加工工艺与文献记载一致、历史悠久、品质优良,且有资源分布或者有一定的种植、养殖、加工规模。

4.什么样的中药材可被认定为山东特色药材?

特色药材认定标准主要针对未纳入道地药材范围的药材,重点考虑经济性,要有较大的种植、养殖规模,市场潜力较大,产业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或者规模较小,但具有明显区域特色。

5.山东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的认定按照什么样的程序进行?

一是地方推荐。各市按照认定范围和认定标准,根据当地资源分布和产业实际进行推荐。二是专家评审。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中药材种植、养殖方面的有关专家,对各市推荐的中药材进行逐一评定。三是公开公示。对专家评定后的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目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予以印发。

6. 山东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多久修订一次

鉴于中药材资源蕴藏量及种植、养殖规模不断变化,为能准确反映实际情况,有效促进山东省中医药产业发展,山东省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目录每5年修订1次。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