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1.《威海市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是2019年市教育局和财政局联合拟定的,已经试行了两年,有效期到2021年12月,需要重新拟定。
2.2021年2月12日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学前教育发展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依据省《学前教育发展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我市《威海市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3.原《威海市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部分分配因素已不适宜,例如:“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已经在2020年年底完成。
二、修订内容
根据《省学前教育发展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和2021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对原办法修订概括为“一减一增”。
1.“一减”。去掉“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补助”一项。2020年是我市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的收官之年,截止2020年11月25日,我市纳入整治任务的60所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完成了整治任务,比国家和省定时限提前了一个月完成了整治任务。对于如期投入使用的幼儿园给予了每园2万元的资金补助。2021年以后,没有治理任务。
2.“一增”。增加“对提升质量、内涵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内容。从我市每年新生儿数量来看,2018年、2019年、2020年出生的婴儿数分别是19364人、18773人、17826人,综合考虑城市化进程、二孩政策、外务务工等因素,未来3年幼儿数量将呈现稳中有降的态势。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民办实事幼儿园项目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等一系列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措施,我市学前教育的硬件建设基本具备,学前教育重心要从重“增量”向“提升质量”转移,质量提升、内涵发展是发展学前教育的目标和重点。下一步,我市在继续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同时,将工作的重点向优质提升和内涵发展前移。为此,在专项资金中增加“对提升质量、内涵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这一项。其他分配因素,根据省办法和我实际,仍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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