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市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重庆市政府制定并印发了《重庆市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十四五”末,全面完成到期水库安全鉴定、存量和新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推进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小型水库全面实行专业化管护模式,大中型水库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
二是明确市级财政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市级资金分区域实行差异化补助,首次明确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补助标准。“十四五”期间新增承担公益任务的小型病险水库,市级财政“先建后补”。继续保持并将逐步加大水库维修养护经费投入。支持区县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一般债券保障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及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三是细化工作措施。对标对表国办文件要求和水利部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推进水库除险加固、运行管护和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已实施的除险加固工程,及时竣工验收,确保完工一座、验收一座、发挥效益一座。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要明确管护责任,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和“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大中型水库要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
四是夯实责任保障。明确市、区县两级政府权责边界,压实属地属事责任,细化部门监督指导责任,将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大宣传引导,增强社会公众的水库安全意识,引导全社会重视水库运行管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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