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工业园区威胁长江环境安全,江如何能安?

原标题:江安工业园区威胁长江环境安全,江如何能安? 来源:中国环境报

◆本报记者 王玮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万里长江第一县江安,隶属长江首城宜宾,38公里长江水道穿境而过,丰水期这条黄金水道可让8000吨级货船直达上海。然而,守着黄金水道却只考虑了大开发,没有抓好大保护。10月9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点名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问题突出。

督察组指出,该园区在长江沿岸禁建范围内违规建设化工项目,且环境基础设施薄弱,风险防控措施欠缺,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部分企业污染扰民十分严重。

把关不严,一些建设项目本就不该上

在《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里,成立于2007年9月的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其中仅有5.15平方公里规划面积列入了该目录。这意味着,对于整个总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的园区而言,另有接近3/4的面积在国家公告目录的合规园区范围之外。

8月31日,记者跟随督察组来此地下沉督察。据了解,江安县工业园区分东、西两片布设,上述5.15平方公里在东片区,为阳春工业集中区。该片区就在长江干流江安县城下游3公里左岸,主导产业为氯碱化工、医药化工、磷硫化工等,现有入驻企业35家,12家为化工企业。

宜宾市政府一直对阳春工业集中区的发展寄予厚望。早在2008年4月,在批复同意阳春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中,就提出将集中区打造成省级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和中国西部最大的化工基地。

发展本身无可厚非,但如何发展应当反思。阳春工业集中区建立之初,企业少、产业弱。为了加速产业聚集、加快企业入驻,江安县将原规划中绿化用地共计317.4亩调整为工业用地,并于2011年至2018年先后签约6家企业,其中占地最大的是宜宾琦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禁止擅自改变城乡规划确定的绿地、水库等用地用途。

为了解决上述企业用地项目不合规的历史遗留问题,江安县在2018年启动规划修编,并形成报告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得到的答复是,目前全省正处于多规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转型的政策调整期,不在该体系之外另行编制审批新的规划。修编不成,上述6家企业违法用地行为延续至今。江安县为自己重发展、轻规划,违反规划相关程序付出了代价。

更不能承受的代价是牺牲长江生态环境。2019年1月印发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明确,禁止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

但是督察却发现,宜宾市、江安县没有严格落实上述规定,对工业园区项目规划建设把关不严,导致部分化工项目在长江沿岸禁建范围内违规建设。2019年以来,江安县工业园区在纳入国家公告目录的合规园区范围之外,相继开工建设了5个化工项目,部分项目规划建设范围甚至突破长江干流1公里红线,对长江环境安全形成较大威胁。

管理不善,该上的环境基础设施又不上

2018年7月,江安县工业园区一化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的惨剧。事故也暴露出园区在环境风险防范上存在薄弱环节。

2020年4月,江安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编制的《江安县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指出,东片区事故应急池总容积至少应达到15000立方米。当年10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江安县阳春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再次指出该片区应新增12000立方米事故池。

但是当地并没有从事故中汲取教训也未及时完善环境应急设施。督察组进驻期间发现,江安县工业园区仅建设50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远不能满足风险防范要求。此外,该园区还存在应急管理制度不完善、应急预案修订不及时、应急措施演练不规范、应急物资配备不到位等问题。

问题远远不止于此。更叫人琢磨不透的是,为什么园区自建的污水处理厂长期不能正常运行,却要拉到园区内一家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置设施“应急”处置?

江安县工业园区提供给督察组的说法是,东片区污水处理厂2011年首期建成后,处理规模为10000立方米/日。因园区企业入住率较低,导致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无法正常运转。2015年,随着厂区内暂存污水量逐渐增加,园区只好另委托一家公司处理污水,但该公司在2017年5月退出运营。后来园区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委托另一家公司分三期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并与园内入驻企业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竹公司)签订协议,在污水处理厂停运期间交由其处置污水。

督察组调查认定,2017年2月至2021年5月,该园区通过罐车向天竹公司转运工业废水约268万吨,支付处理费5872万元。而该公司外排废水并不能稳定达到四川省对该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的要求。督察人员现场调阅企业出水水质在线监测数据发现,仅今年3月就有9天化学需氧量浓度日均值超标。

而在江安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排口下游,就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资源保护区缓冲区。

督察组指出,江安县工业园区紧邻长江,本应在生态环保方面要求更高、监管更严。但督察发现,宜宾市、江安县对此重视不够,相关工作推进不力,园区环境基础设施薄弱、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监管不到位,臭气扰民近4年遭举报279次

宜宾市近年来大力发展竹产业。2020年,全市竹产业实现综合产值248.11亿元,较2017年增长248.42%。江安素有“橙竹之乡”美誉,竹编、竹雕、竹簧工艺更是享誉海内外。

天竹公司就是江安县工业园区内的一家大型造纸企业,由于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措施不到位,臭气扰民问题突出,长期被周边群众举报。有多夸张呢?记者在江安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提供的报告中看到这样一组数据:2018年1月正式投产以来,企业生产一直处于不正常状态,2018年管委会接到天竹臭气投诉68件;2019年生产162天、停产203天,接到投诉67件;2020年生产137天、停产229天,接到投诉77件;2021年已接到投诉67件,不到4年共计279件。

其实,在督察组进驻四川期间,天竹公司一直处于停产整改状态。如若生产,又会有多少信访举报呢?

企业也并非无动于衷。根据宜宾市提供给督察组的材料,2020年以来,天竹公司累计投入989.8万元治理臭气。

当地也有所作为。据调查,2018年以来,有关部门先后对该企业下达现场监察意见书32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要求其整改存在的问题。

遗憾的是,花了这么多钱,罚了这么多次,问题依旧。究其原因,我们不禁想问,企业是否做到了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当地在推动企业整改上是否用尽了全力?

就在8月24日督察组进驻四川前夕,江安县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发现,天竹公司制浆车间洗筛漂工段1号排气筒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存在超标问题,目前正在立案调查中。

“产品重环保,销路一定好。”督察期间,记者曾在天竹公司厂区看到这样一句标语。现在看来,恐怕企业并没有把这句话放在心上。

据介绍,江安县工业园区目前已创建成为四川省“51025”发展计划重点园区、首批四川省新型工业化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基地、首批四川省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优秀园区,成为四川省打造万亿级动力电池产业、宜宾市建设千亿锂电产业集群的重要承载地。

如此看来,江安县工业园区正面临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而宜宾市、江安县如果再不把长江经济带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心上,让环境问题限制了园区快速高质量发展,可真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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