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由部分功能区实施区级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根据新区“保留现有功能区大厅,调整部分功能区审批区域,镇街大厅设置代办登记服务窗口,实现全链条放权、全域收件登记、首接负责转办”的功能区审批服务改革要求,按照“应放尽放、全链条下放”的原则,西海岸新区管委、黄岛区政府实施精准定向赋权。在充分征求各功能区用权需求和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调整39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由部分功能区实施(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事项承接单位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家口经济区、国家(青岛)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古镇口核心区、青岛国际经济合作区(中德生态园)、海洋高新区、交通商务区

  各功能区已承接的区级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权力事项,继续实施运行,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

  二、做好委托协议签订和业务指导

  委托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与相关功能区共同做好区级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工作,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委托协议的签订、业务培训指导、人员配备、规范办理流程等工作。委托协议一式五份,委托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受委托单位分别留存后,按时报送管委办公室(职转办)、区司法局备案。

  三、编制权责清单和发布工作

  各相关功能区对本次调整承接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及已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在委托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权责清单,以功能区管理机构的名义公布,同步在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将公布文件报工委编办、管委办公室和区司法局备案。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因法律、法规、规章等调整导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或者国务院、省、市、管委区政府决定对权责事项予以调整的,各相关主管部门要主动告知各功能区,配合各功能区要及时调整、公布、备案。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督查评估

  各相关功能区要制定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提高监管效率,确保放得准、接得住、管得好。管委办公室将组织各相关主管部门采取随机抽查、专项评估、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对调整事项进行监督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五、推行功能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域通办模式

  为全面推进各功能区审批标准化和便捷化,将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拓展区纳入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审批范围;将桥头堡商务区、中日合作示范区纳入青岛国际经济合作区(中德生态园)审批范围;将“农业国际客厅”项目整体纳入农业示范区审批。其他功能区审批区域不变。

  各功能区除办理授权的事项外,要通过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代办登记其他功能区项目至相关审批大厅办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域通办。由区行政审批局为各大厅开通全域通办登记账号(见附件2),实现全域通办网上登记、网上流转。

  附件:1.调整由部分功能区实施的区级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权力事项

  2.西海岸新区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登记通办账号

  3.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协议书(参考模板)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2021年4月26日

  文件下载查阅(PDF格式):2021017(关于调整由部分功能区实施区级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文件下载查阅(DOC格式):2021017(关于调整由部分功能区实施区级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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