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区金融监管局局长 郝永明
一、起草背景
根据关于印发《全省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方案》的通知(鲁金稳字〔2021〕11号),新区已纳入全省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城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积极形成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畅通上市通道,加快企业上市步伐,确保新上市公司保持高位增长,结合新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该《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目标要求。紧紧抓住国家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政策机遇,围绕“新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的主题主线,坚持境内上市与境外上市并重、首发上市与“借壳”上市并举、场内上市与场外挂牌兼顾,迅速掀起企业上市工作新高潮,实现上市工作新突破,加快形成资本市场“西海岸板块”,探索上市公司孵化集聚模式典型示范。
(二)攻坚任务。培育优质上市后备资源,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发展壮大上市公司集群,畅通企业上市绿色通道,营造高效资本生态圈,打造经济发展新高地。
(三)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新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企业上市扶持等政策,通过将企业上市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等方法,强化正向激励。
三、咨询电话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资本市场科,8698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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