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根据企业绿色发展情况,分类实施差异化财政支持政策。图为德信皮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
◆本报记者 周雁凌 季英德 董若义
近日,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的德信皮业有限公司正式向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提交了天然气锅炉替代煤粉锅炉的环评申请书,争取年内完成锅炉清洁能源全替代。
公司综合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是‘绿色门槛’制度,倒逼我们主动加严节能环保标准,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绿色发展。”
原来,德信皮业曾因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在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黄”级,公司不仅要缴纳罚款,还被科技部门停发科技创新财政补助。公司痛定思痛,投资600多万元新建了污水处理站,配套厌氧曝气生物滤池、污水在线监测等设施,实现污水全程无害化处理,环境信用评价恢复到“蓝”级。去年,公司享受到了160万元的科技创新财政补助。
近年来,山东省在全国创新实施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根据企业绿色发展情况,分类实施差异化财政支持政策,变财政资金“硬激励”为绿色导向“软约束”,确保财政资金投向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引导企业主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绿色门槛”制度建立以来,山东已拨付生态补偿和节能减排奖励资金30.86亿元。
“绿色门槛”强化绿色导向作用
企业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财政资金不予支持
2019年9月,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在今后的财政涉企资金分配中,将企业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违法成本,由“单一罚款”上升至“一定时限内不能享受财政资金支持”,强化绿色导向作用。
依据制度,山东省要求各级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在安排涉及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时,按照与绿色发展的相关性,对企业实施差别化支持政策。
其中,对节能、排污指标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符合绿色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要求等7类情况的企业和项目,列入财政资金优先支持范围。包括列入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化工、现代高效农业等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的企业;主动开展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并通过国家和省相关审核认证的企业;通过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或认定的企业;通过能源、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主动参加“领跑者”活动,列入节能环保领域各类先进名单的企业;主动加严节能环保标准、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等。
对节能、排污指标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等6类情况的企业和项目,列入财政资金不予支持范围。包括节能、排污指标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标准,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以及截至项目申报日两年内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认定,污染物排放或用能行为超标的企业;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认定,建设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手续不规范,违规建设的企业;被列入国家和地方企业环境信用“黑名单”的企业等。
建立“初审+复核+协调”机制,严格审核把关流程
多项制度确保资金精准投放,实施联合激励惩戒
财政资金的使用涉及部门、领域多,如何确保落实到位?
对此,山东首先从严格“绿色门槛”审核把关流程入手,要求业务主管部门采取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方式进行初审,并函询其他主管部门进行复核;财政部门根据复核情况,统筹安排资金分配事项,避免因不熟悉企业、项目,放宽“绿色门槛”要求,逐步建立起“主管部门初审+生态环境等部门复核+财政部门综合协调”的机制。
近两年,“绿色门槛”制度相关的14个部门按细分领域,制定出台了多个具体实施办法或衔接配套措施。其中,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联合修订《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明确企业环境信用分为“绿、蓝、黄、黑”4个等级,为执行差异化财政支持政策提供了重要基准;省自然资源厅将各类财政涉企资金用于重点支持绿色矿山建设,激发了企业创建积极性,全省绿色矿山数量由2019年的73家增加到目前的280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明确,在项目评审中,评审专家团队中必须有一名环保领域的专家,对节能、环保手续不全或有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等。
目前,山东已初步探索形成了以环保节能领域日常评价、信息共享为重点,实施联合激励惩戒的治理模式。依据“7类情况优先支持”,2019年以来,全省已在重大科技创新工程资金分配上,向“十强”产业倾斜,立项650项,占全部项目的95%;实施高耗能行业产能退出奖补机制,落实资金8.14亿元,引导企业退出焦化产能1341万吨、化肥合成氨产能117万吨。2018年以来,从清算收取的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中向各市返还72.8亿元,统筹用于支持绿色发展。
山东还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对节能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扶持政策。去年,山东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10.17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额的66.28%;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全国首只总规模100亿元人民币的省级绿色基金,重点投向节能减碳、环境保护与治理、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绿色制造等行业,预计基金实施期内,可累计减少二氧化碳当量排放3750万吨。
此外,建立了12只投资绿色环保领域的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项目37个,基金投资41.5亿元,带动其他社会资本投资271.9亿元。
企业环境违法资金可收回
完善惩戒和容错机制,建立项目配套资金跟踪管理等制度
“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也逐渐暴露出一些亟须解决的痛点堵点问题,尤其是对已通过审核、获得资金的企业和项目,后续出现环境违法行为缺少制约手段。对此,山东省一些地市已主动探索,尝试建立项目配套资金跟踪管理、绩效评估制度,及时收回不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的企业相关财政资金。
山东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以淄博市为例,2019年以来,淄博市先后审核不达标项目16个,追回前期财政资金87.59万元。
今后,为确保这项制度落到实处,山东省将对事后通过审计、检查、绩效评价、日常业务管理等渠道发现的违反“绿色门槛”制度要求的企业,由业务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会商后,及时追回已拨付财政资金。
下一步,山东省将建立轻微违法容错机制,对非恶意轻微环境违法且整改到位的企业,经部门会商同意后,纳入“绿色门槛”资金支持范围。同时,将建立推进“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会商联络机制,由财政部门牵头,发改、工信、科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大数据等部门采取联席会议形式,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协商解决制度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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