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度石柱县人民政府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结合《市政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度石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按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2021年度石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
1  | 制定“十四五”县级规划及相关县级专项规划  | 制定石柱县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十四五”建设规划(2021—2025年)  | 县发展改革委  | 2021年12月  | 
制定石柱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 县民政局  | 2021年10月  | ||
制定石柱县公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 县普法办  | 2021年9月  | ||
制定石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年9月  | ||
制定石柱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 县水利局  | 2021年8月  | ||
制定石柱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1年10月  | ||
制定石柱县库心区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1年12月  | ||
制定石柱县商务和物流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 县商务委  | 2021年9月  | ||
制定石柱县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 县商务委  | 2021年9月  | ||
制定石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 县文化旅游委  | 2021年10月  | ||
制定石柱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 县应急管理局  | 2021年10月  | ||
制定石柱县数字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 县大数据发展运用管理局  | 2021年11月  | ||
制定石柱县市场建设及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1年12月  | ||
2  | 制定石柱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 县征拆中心  | 2021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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