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印发《2021年广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要点》。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保障区域粮食安全,规范粮食流通秩序,加强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根据2021年中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视频会议部署以及《2021年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要点》和《2021年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特制定《2021年广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要点》。
二、总体要求
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夯实监管基础,创新监管方式,突出监管重点,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为推动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是抓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牵头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全面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二是强化政策性粮食收储销监管。严格按照中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执行,及时查处各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全市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督管理。
三是严格粮食储备监管督查。持续推进2020年以来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和粮食系统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和储备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切实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用好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提升执法督查水平,严查严处涉粮违纪违法问题。
四是做好夏秋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强化粮食市场化收购监管,组织开展粮油收购、储存、运输活动以及统计制度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等专项检查,规范收购市场秩序,确保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
五是开展粮食企业信用管理。深入开展储备企业信用管理,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双随机”抽查监管事项,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进执法信息公开,提升执法监管效力,促进粮食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六是加强粮食执法督查队伍建设。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健全执法机构、增加监管力量、保障监管经费,充实执法装备,满足新形势下的粮食市场监管需要。同时积极落实“人才兴粮兴储”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执法督查人员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全面提升粮食执法督查人员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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