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1〕2号),县农业农村委编制了《忠县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现代种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现将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生猪高代次(祖代)种场积极申报。
附件:1.忠县2021年市级农业产专项资金现代种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忠县2021年市级农业产专项资金现代种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3.忠县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现代种业发展项目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4.忠县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现代种业发展项目评审评分表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
附件1
忠县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现代种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我县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现代种业发展项目支持发展忠县生猪高代次(祖代)种场,坚持生猪养殖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理念,大力巩固提升我县生猪高代次(祖代)种场,不断提升我县生猪高代次种场供种能力。
二、申报对象
我县已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生猪高代次(祖代)种场。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建设地址离场镇规划区红线、居民区、风景区、水源保护区、交通主干道、主要次级河流和工矿区直线距离500米以上,距相邻规模养殖场直线距离1000米以上,有国土部门出具的同意项目建设用地证明。
(二)家庭农场项目建设位于适养区,限养区、禁养区、环保敏感区不得申报。
(三)项目纳入当地政府规划,有当地政府同意建设的批准文件。
(四)项目建设业主无不良记录和行业主管部门所列负面清单行为。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
五、项目建设内容
(一)基本要求
生猪高代次(祖代)种场圈舍面积、种畜数量达到市级种猪场建设基本要求;粪污治理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二)建设内容
养殖设施设备更换、种畜血缘更新,供种能力在现有基础上提升10%以上。
(三)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养殖设施设备更换、种畜血缘更新环节。单个种场补助资金不超过40万元;种场业主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
六、申报及评审程序
1. 向社会公开项目申报指南。
2. 项目业主按照申报指南,制定实施方案,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3. 项目实施方案经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于2021年10月14日18:00时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委种植业管理科。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七份,电子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72791472@qq.com。逾期上报或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4. 现场评审。县农业农村委从农业项目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现场评审,评审得分80分以上进入专家评审。
5. 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委从农业项目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现场评审得分80分以上的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
6. 项目入库。项目评审总分按照“现场评审得分×60%+专家评审得分×40%”计算;评审总分在80分以上的项目,按得分高低为序建立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种业发展项目库。
七、项目下达与实施
忠县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种业发展项目,按资金计划额度、依项目评审结果由高到低从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种业发展项目库中选取,并报领导审批同意后,下达项目批复。项目业主按照项目批复,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后,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八、报送材料
1. 忠县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种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
2. 项目的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土部门证明材料、环保部门证明材料、当地政府同意项目建设的批复文件,业主承诺书、项目单位自有资金证明等;复印件需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复印属实”)复印件一式七份,并有实施方案的电子件。
九、有关要求
1.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行编制,不得代编代报,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规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格式编报实施方案,不得随意删改、增减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内容。
3.严禁同一项目多头申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通讯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3号
邮政编码:404300
联 系 人:胡兰银
联系电话:54559758
附件2
行(产)业分类:
2021年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
财务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
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评审组长 |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附件3
忠县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种业发展项目
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规定,我委制定了忠县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种业发展项目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凡是符合正面清单的项目予以支持,属于负面清单的项目不予支持。
一、正面清单
1. 畜禽养殖项目位于忠县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中的适宜区域的;
2. 畜禽养殖项目实行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的;
3. 创建品牌和畜产品质量认证的;
4. 产业多功能融合发展的。
二、负面清单
1. 畜禽养殖项目位于禁养区和限养区的;
2. 畜禽养殖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
3. 畜禽养殖项目环境敏感的,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4. 有不良记录(含新闻媒体、报刊负面报道)的;
5.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
6. 原实施项目未完成建设任务的;
7. 放弃实施已批复项目的。
附件4
4-1.忠县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种业发展项目现场评审评分表
项目名称: | 评审时间:2021年月日 | |||
评审内容 | 评审评分表 | 评审分值 | 评审得分 | 备注 |
地理条件 | 项目建设地址离场镇规划区红线、居民区、风景区、水源保护区、主次河流和工矿区直线距离500米以上,距相邻规模养殖场直线距离1000米以上的评10分。否则不评分。 | 10 | ||
项目地址地势开阔、平坦或无陡坡、排水良好、通风干燥、向阳,适宜建设本项目的评10分。否则每有一项不符合者扣2分。 | 10 | |||
项目建设占地面积与项目设计规模相匹配的评10分。否则不评分。 | 10 | |||
基础条件 | 项目建设地有水源,水源供水量达项目规模需要,水质达到人饮标准的评10分。否则不评分。 | 10 | ||
依项目建设规模及生产要求通电,供电充足而有保障评10分。不通电的不评分。 | 10 | |||
建场地交通方便,建场地有进出场公路与交通主干道相连的评10分。无进出场公路的不评分。 | 10 | |||
建场地相对隔离,距离交通主干道直线距离在500米以上的评10分。距离交通主干道直线距离在500米以内的不评分。 | 10 | |||
其他 | 种场有国家认定生猪品种单品种纯种母猪200头以上、单品种公猪8个血缘以上的评20分;达不到数量的按比例扣分。 | 20 | ||
项目地周围配套有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粪肥消纳农地、草地、果园的评10分。不足的按比例扣分。 | 10 | |||
合计评审 | 100 | |||
评审组长签字: 评审人员签字: | ||||
说明: | 1.此表适用于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种业发展项目的现场评审。 2.现场评分80分以上者,进入专家评审。 |
4-2.忠县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种业发展项目专家评审评分表
项目名称: | 评审时间:2021年月日 | |||
评审内容 | 评审评分表 | 评审 分值 | 评审 得分 | 备注 |
主体资格 | 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的高代次种猪场评5分。否则不评分。 | 5 | ||
业务技术评审 | 种场有国家认定生猪品种单品种纯种母猪200头以上、单品种公猪8个血缘以上的评20分;达不到数量的按比例扣分。 | 20 | ||
科学性:方案设计合理、科学可行的评10分,否则不评分。 | 10 | |||
逻辑性:方案前后反映情况和数据吻合,无逻辑性错误的评10分。否则每有一处逻辑性错误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定量性:方案建设内容除具有定性表述外,各项内容要有定量性表述,定量具体明确、分项数量化的评10分,建设数量不具体的不评分。 | 10 | |||
合理性:方案设计建设圈舍面积、附属设施面积、养殖设施设备数量、粪污处理设施容积与项目设计规模相匹配的评10分,否则不评分。 | 10 | |||
实施进度:进度安排符合要求、进度安排时间表合理的评5分,进度安排不符合要求和时间安排不合理的不评分。 | 5 | |||
财务评审 | 申请补助资金在项目申报指南规定范围内的评6分。否则不评分。 | 6 | ||
项目投资概算总额与项目设计规模相匹配的评6分,否则不评分。 | 6 | |||
项目建设内容科学的评6分。否则不评分。 | 6 | |||
建设内容符合产业部门制定相应标准进行投资概算的评6分。否则不评分。 | 6 | |||
项目实施单位信心强、自有资金充足,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有银行资信证明)评6分。否则不评分。 | 6 | |||
合计评审 | 100 | |||
评审组长签字: 评审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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