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薛城区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薛应急发〔2020〕49号)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现制订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薛城区应急管理局落实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张裕存、刘永涛

副组长:郭志恒、孙  勇

成  员:刘  洋、张镇西、左安府、孙浩然、牛  烁

冯  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负责活动日常工作,郭志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抽查计划

1、定向抽查,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的重点查单位和一般检查单位范围,结合工作实际,确定重点监督查企业13家,一般监督检查企业30家,“双随机”监督检查企业20家,共计63家。

2、不定向企业检查抽查,局机关各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各自监管对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对执法计划所列监管及督查重点企业以外的企业进行抽查。

三、检查对象和方式

1.定向检查

检查对象:2021年度执法计划中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室

2.不定向检查

检查对象:2021年度执法计划中所列监管及督查重点企业以外的企业。

检查人员:根据局属各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名录库,建立随机抽查人员库。检查人员每两人组成一个检查小组,人员进行随机抽取。

四、检查内容

(一)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执法督查重点领域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冶金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五、检查频次及完成时限

同一企业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随机检查原则上一次性完成,避免重复检查。

完成期限:2021年12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二)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薛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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