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贸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部、度假区经发局,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各县(市、区)税务局:

现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省通知要求组织实施。申请企业所在地工信部门对企业和人选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当地税务部门意见,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于2021年10月18日前,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汇总表(所有材料均一式一份、PDF及Word版汇总刻录光盘或存入优盘)连同推荐函寄至市工信局科技科,涉密材料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科  8288622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  8433136

邮寄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24号市政府北楼545房间

附件:《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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