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经区政府第145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县工业园区入园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兑现办法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14〕72号)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1.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县工业园区入园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兑现办法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14〕72号)

2.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18〕64号)

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隆区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武隆府发〔2018〕19号)

4.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19〕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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