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任务 | 措施步骤 | 责任分工 | 监督方式 |
7 (惠民实事任务目标分解第7项) | 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救助标准再提高 10%以上;改造提升特困供养人员设施(敬老院)6 处,培训养老护理员 600 名;建成 20 个镇(街)社工服务站,实施 10 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1.总结评估全市提标工作情况。 2.总结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3.根据服务协议,适时开展项目第三方结项评估,总结社工站建设工作。 | 分管领导:马骞、赵希绪 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 办公室按季度调度 |
18 (惠民实事任务目标分解第18项) | 建设养老机构微型消防站 82处。 | 配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做好微型消防站建设相关工作。 | 分管领导:马骞 责任科室: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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