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30《关于进一步支持旅游企业纾困的通知》有关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支持旅游企业纾困的通知》有关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旅游行业特别是旅行社是受新冠疫情冲击最为严重的行业,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旅行社出入境游业务一直停摆,跨省游业务时常被国内突发疫情中断,企业经营十分困难,经营和就业压力持续加大。目前,全国团队出入境旅游市场仍未放开,整体旅游市场尚未恢复到2019年水平,特别是旅行社企业仅恢复到正常年份的60%左右。

前期,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支持旅行社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1〕60号),上海、南京等先进城市纷纷出台了支持旅游企业纾困的政策措施。上半年,市政府领导对支持旅游企业应对疫情转型发展工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召开旅行社专题会议,并到旅游企业深入调研,了解有关情况,并结合青岛旅游企业发展实际,作出了指示要求。为全面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帮助旅游企业度过难关,有必要出台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旅游企业纾困的政策措施,积极回应旅游行业诉求,推动实现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旅游业的复苏振兴。

二、政策出台过程

一是广泛调研。今年以来,市政府领导对支持旅游企业应对疫情转型发展工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召开旅行社专题会议,并到旅游企业深入调研,了解有关情况。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旅行社、景区等旅游企业召开多次专题座谈会,广泛了解企业困难和诉求。各文化和旅游企业普遍建议市政府要在做好上级各项普惠性政策落实的基础上,出台针对旅行社和旅游企业的特殊性政策,帮助旅游企业度过难关、实现行业复苏振兴。

二是充分论证。组织全市文旅行业专家对政策的可行性进行论证,研究各项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切实发挥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业内专家一致认为,充分做好与国家、省、市已出台有关政策的衔接,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的作法,为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实施宽松、灵活的金融支持,退还失业保险政策再延续半年,对于帮助企业度过难关、保持行业稳定和复苏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征求意见。政策草案形成后,在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通过金宏征求了青岛市委宣传部、各区市政府,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市贸促会、市总工会、市银保监局、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等21个单位意见。根据上述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合规性审查。经第12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主要工作措施

《关于进一步支持旅游企业纾困的通知》共分“落实国家各项惠企政策、进一步加大金融惠企力度、给予旅行社专项财政资金扶持、加强旅游宣传推广、优化为企服务营商环境、有序放开文化和旅游活动场所”6个部分,充分考虑了旅游企业的困难,积极回应旅游行业诉求,在做好与国家、省、市已出台的有关政策衔接基础上,借鉴上海、南京等国内先进地区的作法,为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实施宽松、灵活的金融支持,帮助旅游企业度过难关,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行业复苏振兴。主要包含以下措施:

一是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指导旅游企业用足用好税费减免、社保及稳岗就业、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优惠政策。对降低文旅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对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暂时退还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至2022年2月5日前返还。2021年全市具有独立法人的旅行社以公司名义到银行申请并获得的贷款,小微企业单户贷款1000万元以下、非小微企业单户贷款5000万元以下的贷款,按照年化利率1%给予6个月的贷款贴息(预计总贴息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二是给予规模型旅行社资金扶持。设立全市重点旅行社专项纾困资金,出台实施细则,对复工复产快、履行社会责任多、市场认可度高的旅行社按照缴纳社保的员工数、主营业务收入各50%权重进行打分,综合排名前30名的旅行社予以奖补。其中,1-5名给予30万元奖励、6-10名给予20万元奖励、11-30名给予10万元奖励(前30名奖励政策需奖补资金450万元)。对2021年度引进外地游客来青过夜的旅行社给予奖励。1000人天至3000人天的奖励5元/人天;3000人天至6000人天的奖励10元/人天;6000人天以上的奖励15元/人天(预计过夜游客奖励资金不超过800万元)。

三是加强旅游宣传推广。联合胶东五市推出“中国之路”全国自驾游年度十大精品线路之一的“东方海岸线”产品线路,组织五市旅行社、景区赴重点客源城市开展一体化旅游推介,对胶东现有文旅商品资源进行系统梳理,共创“胶东之礼”文创品牌。通过举办胶东“海洋童玩季”、国际友人@胶东、胶东经济圈城市动漫巡展等节会交流活动,加大城市营销和宣传力度。支持旅游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双线推广,利用高铁、地铁、机场等区域投放广告,开展旅游产品的国内外宣传推介。

四是营造为企纾困良好的市场环境。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逐步实施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加大对非法“一日游”整治力度,定期发布旅行社线路产品指导价,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不断优化旅游市场秩序。在继续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对旅游景区、剧院和体育场馆等其他场所开办演出活动,以及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博物馆、美术馆,动态调整接待人数的限制,持续改善疫情常态化下旅游企业的外部环境,不断提升企业市场活力。

四、政策的亮点

一是积极应对旅游企业诉求。旅游业是受新冠疫情冲击最为严重的行业。2020年,市政府出台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文化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但由于实施时间较短,对于今年仍受疫情影响的旅游企业无法形成长效支持。各文化和旅游企业普遍建议市政府要在做好上级各项普惠性政策落实的基础上,出台针对旅行社和旅游企业的特殊性政策,帮助旅游企业度过难关。

经过广泛深入的调研,以及组织专家对政策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出台了本次《政策措施》,对旅游企业在惠企政策、资金扶持、宣传推广、市场环境等方面的诉求进行了回应。

二是支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当前,我市旅行社有近600家,虽然企业数量多,但与北京、上海、南京等先进城市相比,无论从规模上、效益上还是抗风险能力上都存在较大差距,缺少在全国叫的响的龙头企业。同时,规模旅行社在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员工数量多,也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为促进旅行社做大做强做优,更好的保民生促就业,参考上海、南京等先进城市做法,给予规模旅行社相应的奖励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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