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科技局督查科研机构和科研平台安全生产工作

    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枣庄市《关于切实加强科研机构和科研平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枣科函〔2021〕5号)要求,科技局对滕州市198家科研机构和科研平台开展了逐一督查。

通过此次对科研机构和科研平台安全督查,强化了科研平台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起到了督促整改、警醒教育的作用。

下一步科技局将继续跟进督导,按照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督促指导责任,加强科研机构和平台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切实促进科研机构和平台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中,促进科研机构和平台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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