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推动全省外贸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202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以“五个优化”“三项建设”为主线,共提出11方面38条措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从我省实际拿出创造性执行办法。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借鉴先进省市做法,结合我省各地实践探索,起草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外贸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要求,省有关部门针对全省外贸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研究提出四个方面10项政策措施,形成《实施方案》,经省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坚持对标先进。对照先进省份经验做法,学习借鉴领先政策,向内挖潜,研究制定过硬措施。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制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提出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具体政策。三是坚持创新突破。力求形成更多引领全国的典型经验,在外贸创新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三、主要内容
一是实施贸易畅通行动。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实施“境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推进“一国一展”“一业一展”,举办日本、韩国、RCEP区域进口博览会。创新市场开拓模式,开展云展示、云洽谈、云签约,提升企业数字化营销能力,加强国际营销体系建设。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实施“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搭建出口转内销服务平台。加强国际物流保障,拓展加密国际航线,建设中日韩海上高速通道。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提升海关“智慧查验”水平,拓展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提高出口退税质效,提升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
二是实施优进优出行动。提高出口质效,支持企业加大国际自主品牌培育、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引导企业推进贸易各环节“上线触网”,打造互联网自主品牌,推动山东品牌开拓国际市场。增加优质产品进口,扩大先进技术设备进口,搭建进口服务平台,开展保税货物区外销售试点,在欧亚班列沿线布局区域集货中心,建设上合示范区优质产品进口集配中心,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区、进口贸易龙头企业。
三是实施外贸新业态提升行动。突破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新业态,开展跨境电商平台、产业园、公共海外仓等主体培育行动,提升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市场外向度,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退税服务,发展新型易货贸易,拓展日韩与欧亚国家的转口贸易、过境贸易。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培育省级特色产业服务出口基地,争创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有序开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服务业,加快新兴服务贸易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
四是实施贸易产业融合行动。完善外贸产业链供应链,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高质量发展,开展对外开放强县、外贸高质量发展区创建活动,支持开发区、高新区聚焦主导产业吸引上下游配套产业聚集,优化提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自贸试验区功能。
五是加强措施保障。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强化金融支持,开展人才培训,提升商事法律服务,落实来华政策等。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21/9/17/art_107861_114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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