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境内收集和产生的核心数据不得出境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赵天舒)9月30日,工信部网站发布公开征求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工业和电信数据处理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在境内存储,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数据出境,并加强对数据出境后的跟踪掌握。核心数据不得出境。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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