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科〔2021〕54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1年度重庆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和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下达2021年度重庆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详见附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我委《关于申报2021年度重庆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渝建科〔2021〕24号)和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于计划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与我委签订《重庆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任务书要求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任务书所确定的主要研究内容、考核内容和指标等均不得调减。
三、项目资助经费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资助经费在20万及以下的项目,本年度下达全部资助经费,资助经费大于20万的项目,本年度下达资助经费的70%,结题验收后下达资助经费的30%。
四、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建设科技综合管理信息平台”(http://jsgl.zfcxjw.cq.gov.cn:8003)完成任务书打印及后续项目开题、验收等信息填报。过程中遇有问题需咨询的,请与我委科技外事处联系。
联系人:习文强,联系电话:023-63672908。
附件:2021年度重庆市建设科技计划项目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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