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凉住建职〔2021〕1号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部门、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州有关职改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建设系统实际,现将2021年建筑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凉山州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在凉山州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评审州本级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的任职资格。未设立相应系列(专业)初评委的县(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初级职称,可委托州内相应系列(专业)中评委代评。由送审单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当年该专业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合格后,出具委托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一并统一报送至中评委。评审结束后,由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出文、办理资格证书。

二、申报评审范围

在州级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符合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全州企事业单位须按属地原则申报评审职称)。公务员、参公、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评审专业

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业包括: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四、申报条件

(一)技术员

1.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学习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基本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标准、规范、规程;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助理工程师

1.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筑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建筑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筑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或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后,从事建筑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2.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标准、规范、规程;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分析、判断、总结能力,能够撰写技术报告;能够指导技术员工作。

(三)继续教育

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35号)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四)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情况

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五、申报程序

凡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非公有制企业的人员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报送凉山州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本人写出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附身份证、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论文、获奖证书原件、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二)申报人单位初审。各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的资格进行初审。

(三)申报人单位测评、考核。对初审合格人员,由各单位进行群众测评,测评结果填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测评同意票总数超过二分之一的,方可上报。

各单位对申报个人从任职以来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履行职责、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单位意见,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中填写,并加盖公章。

(四)公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将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思想政治表现、年度考核情况、业绩贡献情况等在单位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申报人单位将公示结果填入单位意见栏。

(五)个人准备申报材料。按照报送评审材料及要求准备。

(六)申报人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并将其装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七)所有申报材料州级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连同申报材料一并统一报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

六、报送评审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专业技术人员送审材料目录”顺序装订,用标准档案袋装袋。如报送某类材料较多,根据需要还应在每一类材料前列出该类材料的目录。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二)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一式一份)。

(三)申报人的综合推荐材料应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如系破格晋升还应有单位的破格晋升推荐材料(一式一份)。

(四)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三个年度2018至2020年度,一式一份)。

(五)参与完成至少一项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业绩(一式一份)。

(六)具有1篇以上由本人撰写、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的论文(论文是否公开发表不作统一要求,仅作为评价参考)、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一式一份)。如系合著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

(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一式一份)。

(八)其他证明材料(身份证、初始学历证、最高学历证明及最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营业执照、任现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

(九)《凉山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册》由单位统一汇总上报,并上报电子文档(一式一份)。

(十)事业人员的需提供本级人社部门出具的非参公事业人员的证明(一式一份)。

上述所有材料,均要求双面打印,由申报人一次性按规定提交、整理。申报材料不全或整理不符规范的,各单位不得受理。证件须将原件与复印件(须加盖审查单位鲜章)一并送审,审原件收复印件。

七、相关要求

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人员,行文通知后办理相关证书。未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不退还,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改领导小组统一销毁。

申报材料用标准档案袋包装,每个档案袋封面张帖《建筑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公示样式、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等请到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职称评审专栏http://zjj.lsz.gov.cn/、凉山建管群(群号298741711)下载。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人员评审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收费标准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的规定,职称评审费为初级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交清。

九、报送时间

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29日。过时不再受理。

十、报送地点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2楼204室),联系电话:0834-3223567。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单位证明及公示结果

    3. 公示式样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终稿).pdf

                    (初级)附件电子版.docx

                    2021年凉山州建筑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花名册.xlsx


                         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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