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重庆市“住业游乐购”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区县(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大数据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力推进“智慧名城”建设,全面打造“住业游乐购”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全方位提升城市“宜居宜业宜乐宜游宜商”水平,按照《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应用场景建设的特殊性,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重庆市“住业游乐购”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揭榜挂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教育、医疗、交通、就业、文化旅游、食药安全等领域“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促进资源整合优化、服务流程再造和社会供给创新,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住业游乐购”智慧城市应用场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打造方便快捷、普惠宜居、以人为本的智能生活环境。2021年重庆市“住业游乐购”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揭榜挂帅”工作主要涉及基层治理、停车管理及服务、餐饮食品安全等任务。

  

二、揭榜项目及考核指标

  

(一)基层智慧治理平台

  

1.项目需求

  

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将“互联网+”融入基层治理,创新基于信息化、智能化的基层治理模式,整合区域各类数据资源,建设包含网格化管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安全管理、安居管理等内容的基层治理综合服务体系,依托适度领先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居民生活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互动化和协同化,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打造基础设施完善、基层服务多元、治理水平高效、保障条件良好的基层治理示范点。

  

2.考核指标

  

(1)基础平台:建成区县级基层智慧治理平台,并实现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部署,支持数据管理、数据服务、数据联动等功能,支持可视化界面输入相应参数在线显示查询结果。

  

(2)数据采集:实现同一区县行政区域内5个以上试点社区基础数据全面数字化采集,包括党建、综治、公安、民政、司法、环保、住建、卫生健康、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各类基层治理数据资源。

  

(3)数据共享:实现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楼栋六级数据流转。

  

(4)数据采集:结合基层需求,形成数据应用模型并投入使用,围绕公共安全、政务服务、基层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养老服务、便民服务、物业服务等领域,打造不少于10个基层治理应用场景,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

  

(5)移动端应用:面向工作人员和居民分别开发移动端应用,为工作人员提供数据采集、维护、查询等移动端功能,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移动端功能。

  

(6)应用开放平台:提供第三方应用开发者平台,实现第三方应用多方式接入基层治理平台。

  

(7)硬件场景建设:至少建设10类硬件应用场景,实现物联网数据融合,支持实时查看物联网设备状态和报警信息,实现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数据贯通。

  

3.建成时间

  

不晚于2021年11月30日

  

4.榜单金额

  

200万元

  

5.承诺持续运营时间

  

不少3年

  

(二)智慧停车平台

  

1.项目需求

  

开展城市级智慧停车平台建设技术验证。制定统一数据标准规范,实时接入停车泊位、停车场管理系统停车数据,构建城市静态交通数据资源库,开展停车大数据治理及深化应用,实现停车资源管理、公共管理、便民服务等功能,开发城市级智慧停车APP及微信公众号,助力提升智慧停车行业管理水平。

  

2.考核指标

  

(1)标准规范:提供数据采集、存储、应用、共享等数据标准,以及平台开发、建设规范、运营管理等标准,标准规范制定数量不低于10项。

  

(2)停车泊位及停车场数据接入能力:可接入管理停车泊位超过10万个,可接入管理停车场超过2000个,可接入停车视频监控超过1万路。根据数据接入规模,设计须满足对应数据接入并发量要求与存储要求,包括:1秒内处理过车事件500个,1秒内接收图片事件100个,单条数据上传处理延迟时间小于3秒,数据接入能力超过1亿条,存储数据量大于50PB等。

  

(3)平台架构:基于分布式微服务架构体系设计,实现各服务架构解耦,具备良好的扩展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可在不同操作系统中无障碍式部署发布,具备较好的数据迁移能力,支持数据库内置业务自动迁移,7*24小时平台运行稳定性为99.99%。

  

(4)平台功能:平台具备车位查询、停车缴费、车位预约、停车诱导、停车监管、经营分析、运营管理等功能,满足城市级智慧停车平台管理及运营需求。

  

(5)平台性能:操作界面响应时间≤1s,数据查询平均响应时间≤2s,系统整体平均响应时间≤5s,局域网内视频流点播延时≤3s,数据实时分析延时≤30s,车位检测延时≤30s。

  

(6)便民服务:能支持注册用户数不低于50万,能支持在线用户数不低于1万,能支持并发用户数不低于500。

  

(7)知识产权:具备平台建设相关的核心算法,100%自主设计研发。

  

(8)实际接入车位数量:同一区县行政区域内10000个以上车位。

  

3.建成时间

  

不晚于2021年11月30日

  

4.榜单金额

  

200万元

  

5.承诺持续运营时间

  

不少3年

  

(三)“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安全智慧管理

  

1.项目需求

  

按照“远程监控+数据传输+智能分析”的架构,通过安装高分辨率视频监控,利用人工智能识别技术进行高精确度的行为识别、物体识别,对餐饮单位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实行24小时“线上”监控,推动传统的“店内设屏、店内监看”的监督模式向“全天候监督、全场景识别”的智慧管理模式转变,将食品安全管理由“事后举证”转变为“事前预警”“事中干预”,有效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全面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2.考核指标

  

(1)“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的餐饮单位数量:同一区县行政区域内500家以上餐饮单位。

  

(2)餐饮单位类别:社会餐饮单位、网络餐饮单位。

  

(3)在线监控:以数字网络为传输介质,实现餐饮单位后厨监控视频与“重庆阳光食品”市级平台的实时对接和餐饮单位食品加工环境的24小时“线上”监控,每路监控视频接入带宽上行不低于2Mbps。

  

(4)远程监督: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重庆阳光食品”平台对餐饮单位的后厨进行远程监督和查看,餐饮单位监控视频日均在线率90%以上。

  

(5)智能抓拍:对未戴工帽、未戴口罩、未戴手套、未穿工服、抽烟等违规行为以及垃圾桶、老鼠等物体进行智能识别、自动抓拍和存储,违规行为的识别率应达到90%,监控摄像头有效像素不低于200万、清晰度不低于1080P,存储时间不少于7天。

  

(6)自动推送:自动向餐饮单位责任人推送违规行为及不良事件,并督促其进行整改,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可限时督办并进行线上督查,违规行为及不良事件自动推送率达到100%。

  

(7)自律管理:对接进入“重庆阳光食品”平台的餐饮单位,应利用每日晨检、原材料管理等自律管理功能模块进行自查自纠,使用率达到80%以上。

  

3.建成时间

  

不晚于2021年11月30日

  

4.榜单金额

  

100万元

  

5.承诺持续运营时间

  

不少3年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重庆市区县政府部门或其下属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应承诺揭榜后能按时达到该榜单项目中规定的考核指标要求。

  

(三)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四)申报单位信用良好,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重庆)上无不良记录。

  

(五)申报单位应为项目业主单位。

  

四、申报流程

  

(一)提交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重庆市“住业游乐购”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资料(附件1)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10月13日前将资料提交至单位所在地大数据主管部门,并将申报材料刻录成电子光盘一并提交。申报资料和电子光盘各一式两份,一份留当地大数据主管部门存档,一份由当地大数据主管部门初审后提交市大数据发展局。

  

(二)区县初审推荐。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申报材料上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揭榜单位推荐表(附件2),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光盘)和揭榜单位推荐表报送至市大数据发展局611室。

  

(三)项目审核公示。由市大数据发展局结合申报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发布项目揭榜单位名单。

  

(四)揭榜项目实施。发布揭榜单位名单后,揭榜单位按照揭榜项目各项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工作。揭榜单位应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并向市大数据发展局提交项目验收申请。

  

(五)揭榜成果验收及评比。市大数据发展局基于揭榜项目考核指标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结合项目验收情况,组织专家对完成建设的揭榜项目进行评分,按照分数高低确定揭榜优胜单位,每个方向揭榜优胜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揭榜优胜单位名单在公示后正式发布。

  

(六)揭榜优胜单位奖励。市大数据发展局按照《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揭榜优胜单位拨付揭榜奖励资金。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揭榜成功的申报单位,应明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推动项目实施。

  

(二)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项目的初审推荐。

  

(三)揭榜优胜单位应出具项目持续运营3年以上的承诺书。

  


  

附件:1.重庆市“住业游乐购”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材料

  

2.重庆市“住业游乐购”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揭榜挂帅”

  

项目申报单位推荐表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

  


  

(联系人:曾晖;联系电话:67769968)

  

附件1

重庆市“住业游乐购”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日期: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制

  

填报须知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阅读《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重庆市“住业游乐购”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如实、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

  

二、除另有说明外,申报表中各栏原则上不得空缺。申报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处,请补充附件。

  

三、纸质版申报材料要求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申报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四、电子版材料的内容与格式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材料为准。

  

五、申报单位对报送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对能否按计划完成重点揭榜项目作出有效承诺,并签署单位承诺声明(见“申报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模板)。

  


  

项目申报材料目录

  

  

一、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申报书

  

三、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备注:请将上述一、二、三项材料装订成册

  


  

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揭榜项目




项目“挂帅”负责人及职务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及职务


联系方式


单位注册地址


单位性质

□政府部门 □事业单位

□企业

所属区县


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投资

(万元)


项目建设

预计完成时间


是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是 □否

是否为项目业主单位

□是 □否

项目实施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着重对揭榜项目的项目需求进行响应)



主要任务指标

(着重对揭榜项目的考核指标进行响应)



推荐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申报书

  

  

一、申报单位简介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二)申报单位现有项目基础

  

二、申报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实施地点

  

(三)项目实施周期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五)项目建设目标

  

(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技术方案(详细)

  

(七)项目预计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申报项目实施计划

  

(一)项目计划安排(时间进度、细化措施等)

  

(二)组织保障机制(实施团队、组织方式、协调机制、资金保障等)

  

(三)潜在问题及应对举措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重庆市“住业游乐购”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单位提交了关于 (填写揭榜项目名称) 的项目申报材料。现就有关情况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报送的申报资料真实有效。

  

二、我单位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三、我单位将根据《通知》要求,在揭榜项目实施期间认真组织、重点推进、加强保障,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揭榜项目建设,并达到揭榜项目考核指标要求。

  

四、我单位对违反上述承诺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2 

重庆市“住业游乐购”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揭榜挂帅”项目

  

申报单位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申报单位名称

申报项目

联系人

手机

1





2





3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本表由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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