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紧紧围绕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协同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了“绿色动力”。“十四五”是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巩固提升“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在更高层次更深维度加快推进美丽青岛建设的关键期、窗口期、攻坚期。对标建设美丽青岛的新的历史使命,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二、出台目的
明确“十四五”时期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科学谋划重点任务、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开启美丽青岛建设新征程奠定良好基础。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根本出发点,突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围绕全面构建生态保护空间格局、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全面构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全面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建设“天蓝、地绿、海碧、水清、土净”的美丽青岛。
基本原则:一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二是以人为本,生态惠民;三是协同治理,改善质量;四是改革创新,共治共享。
主要目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稳步提升,环境安全有效保障,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规划》确定了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5大类24项主要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3项,预期性指标11项。
(二)重点任务。《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10项重点任务。一是坚持绿色发展,持续推动结构调整;二是坚持低碳发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三是坚持协同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四是坚持“三水统筹”,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五是坚持陆海共治,打造绿色可持续的美丽海湾;六是坚持系统防治,加强土壤、地下水、农村环境保护;七是坚持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八是坚持风险防控,筑牢环境安全底线;九是坚持多元共治,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十是坚持全民行动,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三)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实施、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调度评估等方面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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