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中区政府不断创新行政应诉工作方法,完善应诉机制,增强应诉能力,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开展案件庭前研讨工作。由区司法局牵头,各镇街、区直部门及区政府法律顾问共同参与,通过充分的探讨研究,各方整合、总结出办理行政诉讼案件的统一指导性意见,确保了履行答辩和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行政诉讼调解力度。市中区政府以合法、自愿、高效为原则,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积极参与调解,化解了多起涉及房屋征收案件的纠纷,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方面的功能与作用,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三、建立行政诉讼协作机制。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以《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试行)》为指导,在办理行政争议案件时,及时沟通,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坚持支持与监督、监督与保护并重,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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