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年9月16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内容,正确理解执行,巴南区林业局对主要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成都专员办对巴南区开展的森林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加强全区林地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全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信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当好生态卫士,着力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全力推进全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贯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成都专员办对我区森林巡查反馈意见要求,在总结近年实践经验基础上,区林业局牵头,会同区级有关部门专题研究,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通知》。2021年7月,《通知》经区政府第1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区委常委会会议进行了书面报告,9月16日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夯实责任,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一是成立了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二是区政府领导带头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三是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专项经费。四是加强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严格审批,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一是明确了所有建设项目,凡是涉及林地的必须先行办理使用林地手续。二是明确了使用林地申请资料的内容(含: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三是明确了审批流程(含:申请—审查—查验—公示—审批等流程)。
(三)完善改革,切实抓好森林采伐管理。一是明确了采伐林地上的林木须申请采伐许可证。二是对采伐集体林木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由区林业局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三是明确了森林经营者(含:个人、木材经营企业)、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对伐前、伐中和伐后的管理,以及承担的责任。
(四)依法治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一是要求全区各地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高法律意识,做到依法使用林地,违规使用林地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二是要求各镇街配备林业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素质、监管能力等。三是要求进一步完善区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建立林业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的衔接机制。四是要求区林业局牵头对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五)强化监督,确保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到位。一是要求区林业局积极落实牵头责任,推进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要求森林资源监管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三是要求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按规定报告巡查情况。四是要求各国有公司起好带头作用,做到依法使用林地。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