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道路客运转型发展三年行动
方案(2021-2023)》解读
为加快推进全省道路客运转型发展,我厅印发了《山东省道路客运转型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为便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市场主体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方案》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道路客运是综合运输体系中运输量最大、通达度最深、服务面最广的旅客运输方式。近年来,随着高铁、民航、私家车的快速发展,旅客运输市场版图不断重塑。中长途道路客运市场份额被高铁与民航逐步占领,短途道路客运受到私家车发展的强力冲击,传统道路班线客运市场逐年萎缩。特别是去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更加剧了对道路客运的冲击,受疫情影响全省22家骨干企业2020年总体收入不足2019年的一半,企业生存面临诸多困境,转型发展步履维艰。
为了指导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2020年7月,交通运输部修订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全面减少了许可管理事项,并增加了规范客运新模式发展和强化安全监管内容。2021年8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快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为落实国家部委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全省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起草了《山东省道路客运转型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拟通过省级层面制定统一的行动计划和政策措施,引导、支持全省道路客运行业加快实现转型升级。
二、起草过程
2021年3月,我厅参加省道路运输协会组织的全省客运企业座谈会,了解客运企业现状和需求,会后着手起草全省道路客运转型发展行动方案。
2021年6月,邀请部分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客运企业代表座谈,征求修改意见。
2021年7月,在全省推动道路运输转型发展工作现场会上印发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市和骨干客运企业意见建议。
2021年8月,汇总并吸纳各市合理的意见建议,同时将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部门新出台的《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融入行动方案。
2021年9月,征求厅相关处室和单位的意见,并做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厅长办公会研究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通过努力打造道路客运升级版,全省基本建成安全绿色、便捷高效、一体融合、发展持续的道路客运服务体系,道路客运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持续提高,人民群众道路出行更安全、更便捷、更经济、更舒适,创建道路客运转型发展山东模式。
(二)主要任务
从创新经营模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道路客运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智慧化水平、提升农村客运服务均等化水平、改革客运管理机制等7个方面,制定了16项具体任务措施。
创新经营模式方面,主要包括大力发展定制客运服务,加快推进道路客运与航空、高铁联程运输,推进短途市际班线公交化运营。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主要包括推进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加快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一站多点”的停靠站点网络。
提高道路客运资源利用效率方面,主要包括扩大班线客运车辆服务范围,推进道路客运绿色低碳发展。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方面,主要包括推进客运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推动客运站向综合服务体转型。
提升智慧化水平方面,主要包括推动客运智慧场站建设,提升农村客运信息化水平。
提升农村客运服务均等化水平方面,主要是构建日常出行有效覆盖、重点时段专项保障的农村客运普惠便民出行服务系统。
改革客运管理机制方面,主要包括规范新增运力发展机制,完善道路客运价格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道路客运转型发展定期协调会商机制。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主要是对道路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的安全应急、疫情防控等承担公共社会职能的公共设施设备、防护物资支出,积极推动纳入市县财政保障事项。推动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建立与地方财政能力相适应的投入机制,保障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
三是强化行业监管。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道路客运转型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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