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与14省区市签订煤炭保供合同

  9月29日,山西省保供十四省区市四季度煤炭中长期合同对接签订会在山西太原举行。按照相关要求,中央驻晋煤炭企业将保供天津、福建、河北、广东、辽宁等5个省市,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接广西、江苏、吉林、安徽、上海、浙江等6个省区市,山西焦煤集团承担河南省保供任务,华阳新材料集团承担海南省保供任务,潞安化工集团承担山东省保供任务,其余保供任务由山西省各市煤炭企业承担。 
  山西省能源局局长姚少峰表示,供需双方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进行合同洽谈,承担保供任务的企业要不打折扣落实保供任务合同量,合同签订率要达到100%。供需双方要将中长期合同分解到月,合理安排发运、接卸计划,保证履约率。
  今年以来,全国煤炭市场出现了供应偏紧、煤价高企的局面。山西将充分发挥产煤大省的使命担当,努力增加煤炭产量,动态稳定煤炭价格,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援各兄弟省份经济建设。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